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减轻疫情对泉州市泉港区企业的影响,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医保经办服务指南。
一、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否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
答:为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费、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并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费和生育保险费,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
二、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如何办理医保业务?如有政策和业务方面的疑问,应拨打哪个咨询 *** ?
答:疫情防控期间,医保泉港管理部积极推行医保事项“不见面”非接触办理服务方式,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可通过“闽政通APP”、“医保E点通”、微信、服务 *** 、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人员增减员、基数调整等医保业务。如需打印《参保凭证》,可通过 *** 申请办理,医保泉港管理部将免费邮寄给申请人。如有政策和业务方面的疑问,可拨打咨询 *** :0595-87991769/87973708,邮箱地址:qgygb2024@163.com。
三、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未能及时给职工办理医保业务,有什么影响?
答: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足额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费和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
四、疫情防控期间,单位新申报的在职职工如何办理社保卡?
答:新参保暂无社保卡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泉州市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网点的“立等可取”服务窗口办理制卡。如非紧急需求,建议待疫情解除后再申请办理。
五、疫情防控期间,生育保险费用怎么报销?
答:参保人在本市范围内生育,可在驻医院医保服务站或通过“闽政通APP”、邮寄递交等方式申请开通生育医疗费用持卡结算服务,所需申报材料可拨打 *** 87973708咨询。如需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可拨打 *** 87973708咨询所需材料,原件扫描后发电子邮箱或邮寄递交医保泉港管理部办理。
六、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参保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对于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救治医院先行垫付,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
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疫情期间,企业办理医保业务温馨提示:
泉港医保经办窗口位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大厅人流量较大、现场空间相对封闭,为了您的健康,同时也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建议通过“闽政通APP”、“医保E点通”、微信、服务 *** 、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窗口现场办理。如您必须到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为减少人员交叉感染,建议您提前拨打咨询 *** ,了解排队情况,尽量安排错峰办理,减少在窗口现场等待逗留的时间。业务办理过程中,请您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身份登记等工作,业务办理完毕后,请您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身带出妥善处理,不要随手丢弃。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泉港分局
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泉港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