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工伤保险条例 2011工伤保险经办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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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修订)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2011工伤保险条例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2011工伤保险条例,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2011工伤保险条例,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款最新:最新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7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工伤保险赔偿条例》于1988年6月1日施行,由国务院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1998年9月1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1月1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之一次修订。

2011年新工伤法赔偿法(请详细说明,一到十级的标准都要)

1、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至十级伤残,两个标准的赔偿金计算方式不同:对一般的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一至十级伤残,两个标准的赔偿金计算方式不同:对一般的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4、伤残1到10级赔偿标准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1康复费;1护理费;1后续治疗费;1精神损害抚慰金。

5、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2011工伤保险条例,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之一条 为2011工伤保险条例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2011工伤保险条例, 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2011工伤保险条例,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贵州省制定了《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该条例于2011年11月23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旨在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2011工伤保险条例:(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2011工伤保险条例

1、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2011年1月1日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针对条例修订后的实施细节发布了苏人社函[2011]166号文件。

4、《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版)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以此数据为基准2011工伤保险条例,计算得出2011年2011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亡补助金为382180元。同时,对于职工2011工伤保险条例的家属,还将获得6个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共计145498元。

2、标准2011工伤保险条例:(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11工伤保险条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三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3个月(2011年后为20个月),津贴为80%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1个月(2011年后为18个月),津贴为75%的本人工资。如低于更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6、按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第23条之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同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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