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医疗保险、养老金有调整!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01
加大补助力度
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02
开放户籍限制
03
稳定住院待遇水平
今年将继续稳定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切实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04
规范用药与支付模式
规范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医保准入管理;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
05
完善执法体系
今年还将加快建设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推动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
06
做好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继续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结算和清算工作。2024年底前实现每个县开通至少一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所有统筹地区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日前,我省出台了《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调整全省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定额调整
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32元。
挂钩调整
适当倾斜
在享受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2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7月底前,舟山人社部门会将所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