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江门住院医保报销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江门住院医保报销比例,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3个与江门地区医保异地报销比例?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门地区医保异地报销比例?
2024年新农保异地报销比例在30%-40%左右。
1、跨省市外住院治疗的,按照市内医疗机构类别起付线增加一倍,报销比例降低10%;
2、省外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档次住院总费用的20%计算(更低为两千元,更高为一万),报销比例为55%。若是未经转诊到外地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再降低10%。
注意:外省就医时要提前办理转院、转诊证明,出院才能及时报销。如果报销不成功,就只能回到参保地进行报销。
广东江门医保怎么报销?
城镇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社会保障卡;
6、身份证;
7、银行账户。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
1、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完成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比例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1、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江门医保定点门诊报销比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慢性病病种
肝硬化4400元,慢性活动性肝炎3200元,肺结核1800元,高血压3000元,冠心病3000元,脑血管意外后遗症3600元,糖尿病3600元,股骨头坏死2600元,强直性脊柱炎4000元,甲状腺功能亢进10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3200元。各类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重度精神病七个病种暂不定限额。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江门住院医保报销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江门住院医保报销的3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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