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保险理赔实践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保险理赔实践报告范文,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3个与乘客摔出车按第三者险理赔,保险能按车上人员理赔吗?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乘客摔出车按第三者险理赔,保险能按车上人员理赔吗?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员法院关于印发,<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第六个问题有如下解答:
车上人员脱离本车后能否转化为“第三者”?
答:车上人员能否转化为“第三者”的作为本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赔偿范围的理赔对象,应根据案情区别对待:
1、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上人员被抛出本车,一般不应认定其为本车的“第三者”;
2、车上人员正常下车后,遭受本车碰撞、碾压等伤害,可以认定其身份已经转换为本车的“第三者”。
以上是文件条款,文字表述枯燥,意思晦涩难懂,翻译为“人话”如下:
在保险理赔实践工作中,判断“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要看出险人员出险当时的”脚“是否着地?
1、脚不着地的,属于车上人员;
2、脚着地的,属于第三者;
3、不论身体不论在车上或车下。
不论 乘客是摔出车外、主动下车,或是被挟持下车出险的,判断标准都是“脚”是否离地。
肯定有网友要喷了这里的“脚”是特指“脚掌”“脚踝”“膝盖”“脚面”还是“鞋子”或“假肢”着地呀?
网友们不要太较真,其实就是指,出险人员出险当时的身体重心支点是不是在脚上?是不是在落地面上?
一般来说,第三者的保险金额远远大于车上人员的保险金额,如何主张正当的权利,是一个技术活,事主可以多向专业人士咨询。同时交通事故各方需要多多沟通,相互体谅。保险公司虽然不是慈善组织,但也需要依法规赔,既不惜赔,也不怕赔。
视频加载中...
车上人员甩出车外,各地法院都有不一样的处理方式,目前大部分法院认为按照三者看待。有部分地方高级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按照车上人员处理。所以,具体要看当地高院有没有明确规定。
保险理赔按指纹会验证指纹吗?
根据目前的技术和实践,保险理赔过程中通常不会使用指纹验证。保险理赔主要依赖于提供的文件和证据来验证索赔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指纹验证通常用于法律和执法机构的身份验证和犯罪调查等领域。在保险理赔中,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或签名等方式来验证索赔人的身份。
保险理赔中,被保险人单方委托的评估意见能否作为定损的依据?
简单说一下:要走到单方委托评估价格这一点,那案件肯定有较大的争议。作为单方委托评估的价格可以当做与保险人(保险公司)谈判价格的筹码。在实际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价格无法达成一致而上法院的,保险人也会有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单方委托评估书。如此一来法院的一般做法是提议双方再次协商,如果还是协商不了,那接下来就是对于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评估书均不予采纳,而是重新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重新认定价格,然后法院就参照这个委托评估价格的结果来宣判。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保险理赔实践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保险理赔实践的3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