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细化两地权益,
后续保障全覆盖
围绕“人、地、树、房”等四个方面,全面梳理搬迁群众应享有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权益,厘清行政管辖地(迁出地)和属地管理地(迁入地)的权益保障边界和范围,确保搬迁群众享有的各项权益有人管、有人帮、不悬空、不漏项。
(一)明确保障权益。搬迁群众权益主要包括政治权益、经济权益、文化教育权益、社会保障权益等内容。其中政治权益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等;经济权益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其他惠农政策受益权等;文化教育权益包括接受教育、文化、娱乐等;社会保障权益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
(二)厘清行政管辖地(迁出地)权益保障范围。搬迁群众原有承包地(耕地、林地等)依法享有的承包权益不变,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惠农政策享有权益不变,继续保障搬迁群众按规定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光伏收益等政策。
(三)厘清属地管理地(迁入地)权益保障范围。搬迁群众子女入学、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养老保险、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性住房等保障服务,产业培育、就业扶持、公共服务、社区治理、社会融入、不动产登记、 *** 维稳、物业服务等后扶政策。特别是要建立激励属地企业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机制,落实就业扶持奖励政策,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家庭实现就业全覆盖。
二、强化组织建设,
双重管理全贯通
以城镇集中安置区先行示范,探索城镇集中安置区实行城市社区治理、农村集中安置点推行乡村社区治理的新路径。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为主体、群4自治组织为辅助的“双五级”社区组织管理服务架构,促进各项权益保障到位。
(一)建强建优基层党组织。以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安置区在属地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以社区组建党委,原则上按原乡镇行政管辖区设立党总支,按原迁出村(行政村)设立党支部(或联合支部),下辖党小组,构成“乡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的社区“五级”党组织体系。
(二)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机构。结合搬迁安置区人口规模,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机构。在属地乡镇(街道)人民 *** 的指导下,安置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辖居民小组一般应由原迁出村群众组成,按照楼栋、单元,结合居住人员的来源构成,选举总楼长、分楼长(或单元长),形成“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总楼长、分楼长”的社区“五级”管理体系。
(三)配强配全社区干部队伍。社区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上级党委选派;党总支书记在原迁出地乡(镇)党委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原乡(镇)行政管辖区内所有党员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原则上从符合条件的原迁出村“两委”主干或村干部中选任;党小组长一般由党支部确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居民小组长,按法定程序由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分别兼任。
三、深化社区治理,
平稳过渡全融合
搭建党群服务中心、居民事务服务中心、便民跟进服务中心三大平台,完善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社区善治体系,不断提高安置社区治理水平,全面提高搬迁群众的社会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
(一)善治为魂,以善治开新局。拓宽安置社区服务保障功能,逐步引导搬迁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接转搬迁群众党组织关系等工作,强化党建引领;居民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搬迁群众“迁入地”各项权益保障和后续扶持工作;便民跟进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搬迁群众“迁出地”各项权益保障工作。
(二)自治为基,以自治增活力。在“双五级”的架构下,组建各类社会救助、群众互助、纠纷调解等志愿 *** 组织,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成立业主委员会,逐步完善搬迁群众议事决策的程序和渠道。
(三)法治为纲,以法治强保障。制定规范各类规章制度,加强安置社区工作者的法律教育培训,引导搬迁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社区治理。创新普法工作方式 ***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搬迁群众法治观念。
(四)德治为本,以德治扬正气。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广泛开展安置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科学普及和感恩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安置区内婚丧嫁娶等领域移风易俗,营造良好社区氛围。
四、优化工作机制,
责任落实全跟进
建立行业部门之间和乡镇、社区之间的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主次责任,建立定期调度跟进、督导督查跟进、通报约谈跟进、媒体宣传跟进相结合的“四个跟进”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后续扶持工作到位到户。
(一)定期调度跟进,确保工作落实。县易地搬迁工作领导组每月听取一次后续扶持工作落实情况,重点调度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工作推进情况、成效做法、典型案例,以及出现的新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及时纠偏校正,推动工作落实。
(二)督导督查跟进,确保质量提升。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作为市委市 *** 乡村振兴督导组督导的重要内容持续跟进,通过检查督促、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倒逼提升工作质量。
(三)通报约谈跟进,确保提速增效。市级逐月通报搬迁群众后续权益保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县(市、区) *** 约谈保障落实不力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负责人,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到位。
(四)舆论宣传跟进,确保群众满意。及时对后续扶持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比学赶超、争先进位,动员社会各界、党员干部、搬迁群众支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实化后扶标准,
“五好社区”全提升
将创建产业带动好、就业帮扶好、公共服务好、精神状态好、融入环境好的“五好社区”的各项工作逐一细化分解为具体指标,根据安置区不同规模分类赋分评估,按年度分批推进,力争三年内全市68个集中安置区全部创建为“五好社区”,实现“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可融入”。
(一)把产业作为保障搬迁群众稳定增收的根本之策,立足安置区当地的资源禀赋,制定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密切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实现以土地主导的生产型模式向以资本主导的经营型模式转变。
(二)把帮扶就业作为保障搬迁群众稳定增收的关键之举,建立搬迁劳动力台账,切实增强搬迁劳动力职业技能,搭建企业和务工者供需平台,拓宽搬迁劳动力就业渠道,全面提高搬迁劳动力的参训率、持证率、就业率、增收率。
(三)把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作为保障搬迁群众安居乐业的重中之重,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补短强弱、扩容提质”的原则,对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行全面配套,确保安置区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齐全。
(四)把搬迁群众的精神状态作为安置区工作好坏的“晴雨表”,加强安置区精神文明建设,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逐步转变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提高搬迁群众的社区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
(五)把群众满意作为安置区规范完善的重要标志,加快党组织领导的安置社区治理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安置社区治理水平,确保搬迁群众办事有地方、议事有组织、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