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津贴标准2017年 天津2022年生育津贴是158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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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天津2024年生育津贴是158天吗?
  2. 天津市生育津贴怎么算?
  3. 天津市生育津贴是怎样计算的?
  4. 天津灵活就业生育津贴领多少?
  5. 天津生育津贴2024年新标准?

天津2024年生育津贴是158天吗?

天津生育津贴2024年不是领158天。根据天津2024年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婴儿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也就是说,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均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再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所以天津生育津贴2024年不是领158天。

天津市生育津贴怎么算?

天津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生育津贴标准计发。

生育津贴月数: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生育津贴月数计发。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生育津贴标准计发。

生育津贴月数: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生育津贴月数计发。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生育津贴标准计发。

生育津贴月数: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生育津贴月数计发。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生育津贴标准计发。

生育津贴月数:按照用人单位所在地生育津贴月数计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更好咨询当地的社保局或者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计算方式。

天津生育津贴金额计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金额=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4×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1.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企业产假期间的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标准的,应将差额部分足额发放给女职工本人。
2.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按月划拨至用人单位,由其对女职工产假工资比对后,将高出产假工资部分的生育津贴发放给本人。
《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五条中“生育津贴”,是指参保女职工按国家规定在享受产假期间应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女职工按照本市生育登记制度办理生育登记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女职工持有异地生育登记凭证的,须经本市现居住地或其用人单位所属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申报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人员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的,按照本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具体支付标准见附件1)。
女职工生育婴儿并按规定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的,在享受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增加30天生育津贴。

天津市生育津贴是怎样计算的?

天津市生育津贴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根据《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后再次怀孕终止妊娠的除外。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数额除以30.4计算。

(一)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三)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四)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第十八条 女职工生育遇有下列情况时,增加生育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二)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三)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四)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之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天津灵活就业生育津贴领多少?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4、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哪些情况天津女职工可增加生育津贴

1、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3、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增加14天的生育津贴;

4、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之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天津生育津贴2024年新标准?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之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天津生育津贴标准2024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天津生育津贴标准2024的5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标签: 天津生育津贴标准2017 生育 津贴 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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