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补充商业险税前扣除标准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补充商业险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2个与纳税调整增加额和纳税调整减少额是如何计算的?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纳税调整增加额和纳税调整减少额是如何计算的?
纳税调整增加额:是填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标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所得的金额。 纳税调整增加额包括: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额、利息支出纳税调整额、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额、广告支出纳税调整额、赞助支出纳税调整额、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额、坏账损失纳税调整额、坏账准备纳税调整额、罚款、罚金或滞纳金、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四)企业纳税调整减少额 填报根据税收规定可在税前扣除,但纳税人在会计核算中没有在当期成本费用中列支的项目金额,以及在以前年度进行了纳税调整增加,根据税收规定从以前年度结转过来在本期扣除的项目金额。纳税人如有根据规定免税的收入在收入总额中反映的以及应在扣除项目中反映而没有反映的支出项目,以及房地产业务本期已转销售收入的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等,也在本行填列。金额等于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第21行。 1、房地产行业本期已转销售收入的这部分预售收入毛利额也在本表填列。 2、对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符合税前扣除标准的部分可以在“纳税调整减少额”中反映。 3、以前年度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减值准备,本年度发生了减值的各项准备金,可以在此填列。。 4、填报本年度转回、转销的除坏账准备以外的其他各项准备,包括因处置资产而冲销减值准备形成的纳税调减额。(国税发[2003]45号) 5、对开办费、折旧等以前已经调增应税所得额,在本期应予以调减的部分。 6、以前年度结转在本年度扣除的广告费支出也要在此填列。
没有发放给个人的补充医保要交个人所得税?
一、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补充医疗保险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二、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它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三、相关法律法规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所以不是基本的不能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所以,企业为个人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就是说,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级人民 *** 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而财税〔2006〕10号文件中的免税项目,不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因此,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应
要交!没有享受到补充医疗保险,员工不需要缴纳个税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 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替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应与当月工资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目前,暂不能比照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的 *** 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提个人所得税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补充商业险税前扣除标准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补充商业险税前扣除标准的2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标签: 补充商业险税前扣除标准 纳税 医疗保险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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