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0 11:49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孙海燕
广大市民及车主朋友: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民 *** 办公室关于明确上虞区第二期公共停车收费管理范围的通知》(虞政办发[2024]262号)文件及《关于绍兴市上虞区第二期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虞发改价[2024]85号)文件,自2024年1月15日开始,绍兴市上虞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陆续开始对文件规定第二期收费范围内的公共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望广大市民及车主朋友积极配合,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特此通告
绍兴市上虞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有关收费情况的10问
1问:上虞区第二期停车收费管理的主体及具体运营管理单位是哪家?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 *** 办公室关于明确上虞区第二期公共停车收费管理范围的通知》(虞政办发[2024]262号)明确,二期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主体仍由绍兴市上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绍兴市上虞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收费管理,通过公开招标,绍兴市方格尔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为收费服务单位。
2问:二期收费范围、路段及公共停车场?什么时候开始收费? 如何开展收费?
按照虞政办发[2024]262号明确的收费范围,二期收费除公共道路停车位外还增加了城区部分公共停车场的收费管理,具体范围为:
① 共道路停车位(一期区域除外):
城北区域:东至迎宾大道(含)、南至西横河、西至江东路(含)、北至三环路范围内的道路及公共停车场,藕舫路,凤鸣路(舜江东路至恒利路),保驾山路(市民大道至迎宾大道)。
经济开发区:舜江西路(五星路至庆祥路,需道路改造后再进行收费管理),越秀东路(舜江西路至江西南路),江西路(越秀东路至赵家大桥)。
老城区:龙山路(江东路至凤山路),新河路(铁路涵桥至绿洲山庄),公园路,江扬南路体育场门口,舜江东路(赵家大桥东侧至保驾山路),横街路(江扬南路至凤山路) ,江东路(人民大桥至三环大桥)。
东关街道:永兴路(104国道中央门至东馨花园),南街路(东达路至永兴路),建东中路(东达路至永兴路),104国道(东关农贸市场北侧区域)。
道墟街道:中兴路(人民西路至镇东路),镇东路(泾肖公路至西直河)。
章镇镇:滨笕路(章丰公路至望江路),章丰公路(章镇老茧站至灵运村岭顶)。
小越街道:越兴路(329国道至三洞桥路),越中路(329国道至西罗大江),越东路(渡航路至三洞桥路)。
②公共停车场:
保驾山路停车场,还珠路停车场,江扬路停车场,人民大桥东侧桥下停车场,青春广场停车场,人民医院东门停车场,供销总社前停车场,江东路沿线内部小型停车场,东关农贸市场西北侧停车场,三环大桥下停车场,小越历史街区停车场(原工商所停车场)。
自2024年1月15日开始对上述收费范围内道路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开始收费管理。车主停车后若要驶离,请向路段收费管理人员确认停车时间和停车费,确认支付后方可驶离。可以通过“上虞好停车”手机APP、“上虞好停车”微信公众号或扫停车通知小票上的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以现金缴费的,请向路段收费管理员主动索取打印小票,以确保缴费成功(温馨提示:打印小票能保证缴费成功,以防止管理员收取了费用忘记消除欠费记录)。
3问:二期停车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段?
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绍兴市上虞区第二期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虞发改价[2024]85号)明确收费标准如下:
一、二期范围内的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公共道路泊位(一期的除外,一期范围内的停车泊位仍按原收费标准收费,具体的以各路段收费公示牌为准)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含)的免费,停放时间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含)的,按2元/辆‧次的标准收取;以后每一小时按3元/辆‧次的标准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依次类推。收费时段为8:00至18:30,其余时间段免费停车。
东关街道、道墟街道、小越街道、章镇镇的公共道路机动车位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含)的免费,以后每一小时按2元/辆‧次的标准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费时段为8:00至18:00,其余时间段免费停车。
二、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的公共停车场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的免费,小车5元/次,大车10元/次,停车时间以4小时(含)为一次,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依次类推。收费时段为8:00至20:00,其余时间段免费停车。
东关街道、小越街道的公共停车场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的免费,小车4元/次,大车8元/次,停车时间以4小时(含)为一次,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依次类推。收费时段为8:00至20:00,其余时间段免费停车。
4问:收费方式?缴费后可以停留的时间?
采用现金收取、“上虞好停车”手机APP(微信支付宝)、“上虞好停车”微信公众号、扫取现场停车通知小票上的缴费二维码等智能支付方式缴费,公共停车场的请扫码场内或出口的支付二维码,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车主缴费后请及时向收费管理员主动索取打印小票(温馨提示:打印小票能保证缴费成功,以防止管理员收取了费用忘记消除欠费记录),如需报销的请同时索取国税定制的发票。道路泊位停车的请于缴费后5分钟内驶离,公共停车场停车的请于缴费后15分钟内驶离,否则将重新计费产生费用。
5问:一期收费软件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跟二期收费软件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有什么区别?
因一期、二期收费设备的接入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停车诱导等系统的接入,属重大功能更新调整,请广大市民及车主朋友于2024年1月11日后卸载原先的“上虞好停车”APP并重新下载(软件改动较大无法自动更新),或卸载后重新关注“上虞好停车”微信公众号,原已注册过的用户无需重新注册,需通过原注册的手机找回密码就可以继续正常使用。因一期、二期数据接入兼容需要对后台管理软件进行开发更新,新的“上虞好停车”APP下载后目前只能对二期的公共泊位停车进行只能缴费,一期的道路泊位停车后(系统开发升级中)过渡期间只能通过现金缴费,造成的不便请广大车主谅解。
6问:收费对象?
公共道路停车位和公共停车场只供小型机动车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不得占用停车泊位。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免费停放。
7问:如何计算停车时间及停车费?
二期公共道路停车位每个编号停车位都安装有车辆感应器,车辆进入时车辆感应器自动开始电脑计时,车辆离开后自动停止计时,感应器数据实时回传电脑服务器系统,由系统根据收费标准自动计算停车费用;公共停车场都装有道闸系统,车辆进入时道闸系统自动识别车辆号牌并实时拍照,开始电脑计时,车辆离开后自动停止计时,感应器数据实时回传电脑服务器系统,由系统根据收费标准自动计算停车费用。
8问:欠费如何补缴?是否产生滞纳金?是否影响个人信用?
车主离开时未发现现场管理人员,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扫现场停车通知小票上的缴费二维码等自主手动缴费,若直接驶离,该次停车欠费记录将记入停车系统直至缴清。欠费目前不产生滞纳金,但欠费不缴将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对长期欠费不缴或多次(5次及以上)欠费不交的车辆,将定期在主流媒体公告。
9问:停车期间车辆被刮蹭碰撞或车内物品被盗如何处理?
停车泊位系利用城市道路、停车场等公共资源设置,属于公益性停车泊位,按管理成本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不含车辆保管费用,不承担车辆损毁、被盗等所致的法律责任。在泊位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理。
10问:对收费产生异议如何投诉?
广大市民及车主如对收费管理人员的服务不满意的可拨打服务投诉 *** :81227069;如收费价格不符合公示的收费标准的可拨打价格部门投诉 *** :12358。
标签: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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