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商业保险与意外险的关系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商业保险和意外保险,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4个与我因公受伤单位给我保了工伤险,我个人又购买了商业意外险.能否都得到赔偿?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我因公受伤单位给我保了工伤险,我个人又购买了商业意外险.能否都得到赔偿?
- 商业意外险的赔偿范围?
- 十级伤残已获工伤赔付,商业保险意外险还可以赔付吗?
- 购买了商业保险的意外险,伤残鉴定是一定要按照他们公司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来吗?
我因公受伤单位给我保了工伤险,我个人又购买了商业意外险.能否都得到赔偿?
如果您的单位给你申请了工伤保险,并且能评定为工伤,工伤保险能给你报销全部的医疗费用(这个医疗费用是指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意外险这边就没有报销的金额了,意外险可以赔偿但是赔偿的金额为0,因为没有可以报销的费用了。工伤保险计算公式=(总医疗费-自费费用)×100%意外险计算公式=(总医疗费-自费费用-工伤报销费用)×意外险报销比例
商业意外险的赔偿范围?
1.
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
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
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
分为四种:
死亡情况的发生。就是一旦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事故而直接造成死亡的,保单对应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条款约定给付死亡保险金;
医疗情况的发生;
停工情况的发生;
残疾情况的发生。
1. 意外伤害:如果保险人发生了意外伤害,商业意外险将赔偿医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护理费用、残疾赔偿金、身故赔偿金等。
2. 意外身故:如果保险人因为意外身故,商业意外险将给与被保险人的家属死亡赔偿金。
3. 意外伤残:如果保险人因为意外导致伤残,商业意外险将给与被保险人的伤残赔偿金。
4. 意外医疗:商业意外险还包括意外就诊、急诊看病、门诊手术、住院误工等附带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商业意外险的赔偿范围与保险单上的具体条款有关,购买前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询问相关问题。
1、事故是可观原因导致的,而且是之前无法预料到,发生时无法控制以及不是受害者愿意受到的伤害。
2、被保险人在意外伤害时所受到的伤害是其他人可以看得见的,而且是可观的。
3、意外事故是造成被保险人受伤的直接原因或者是近因,而这个意外事故还需要在你投保的保险范围内。
所以如果你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是需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缺少一个都不可以。
十级伤残已获工伤赔付,商业保险意外险还可以赔付吗?
如果企业只给员工买了商业意外保险,未购买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后,按法律可以向自己的企业索赔。
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给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就可以免除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都应按工伤待遇支付工伤职工的相关赔偿。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与意外险两者之间并不冲突,两者是不同性质的保险,其法律依据分别是《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两种赔偿可以兼得。如果都达到理赔条件,都应该进行理赔。工伤赔偿是法定的,当事人的约定不能排除它的效力。
购买了商业保险的意外险,伤残鉴定是一定要按照他们公司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来吗?
保险君解答如下:
伤残评定必须按照保险行业统一规定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来执行。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保协发〔2024〕88号相关信息如下:
2024年6月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该标准为商业保险意外险领域残疾给付新的行业标准。
内容:伤残程度分为一至十级,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 100%至 10%。伤残程度之一级对应的 保险金给付比例为 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 10%,每级相差 10%。
具体评定标准涉及到的内容比较细,就不展开介绍了。
如果仍有疑惑,可到我们官方微信追加提问解疑~ 保险君希望已帮您解开了困惑。
不用。
具体由谁鉴定,一般是这样确定的。
原告起诉后,法院会召集相关各方,包括肇事者,受害者以及保险公司,介绍本地法院认可的,也就是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共有几家。一般是用抽签的 *** 决定由哪一家机构鉴定。
抽签完成后,法院会发给委托鉴定单位一个委托函,列明被鉴定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鉴定事项。鉴定机构会通知被鉴定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例如病历,影像资料等。然后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鉴定。
至于鉴定标准,全国是一样的。也就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以上介绍是通过诉讼解决。
如果不通过诉讼,一般是双方协商鉴定相关事宜。
伤残鉴定是由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来做,现在保险公司执行的是《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一共10级281项,他是由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一级更高,十级更低,伤残鉴定要在事故发生180天后去做。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商业保险与意外险的关系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商业保险与意外险的关系的4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标签: 商业保险与意外险的关系 意外险 伤残 工伤保险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