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24 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 89240 元。以此为依据计算 2024 年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并按规定及时调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2024 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仍按 2024 年标准执行,养老保险缴费指数据实计算。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2311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2024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仍按2024年标准执行(月缴费基数3957元)。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为:
社保缴费基数是核定多个社保待遇的主要参数之一,单位按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单位和个人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确保参保人员能足额享受社保待遇。
1.根据相关规定,本次缴费基数启用时系统将对目前未及时申报2024年度缴费工资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及企业和机关事业参保人员执行10%上浮政策。
参保单位和个人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供稿:市社保中心 王星 胡志军
审核:吴荣明 边建勇 张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