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性疾病办理流程「有变动我市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方式全方位调整」

chkek 医疗保险 17

根据《辽宁省人民 *** 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我市结合广大参保患者的实际需求,对门诊慢性病认定管理工作进行了系统性改革。11月9日上午,营口市 *** 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营口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营口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就我市门诊慢性病认定方式调整情况进行介绍。

门诊慢性疾病办理流程「有变动我市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方式全方位调整」

提高申报频次。将原来每年9月份集中申报改为随时申报,每月认定一次。

2024年我市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已于今年11月启动,今年11月、12月提交申请并通过认定的参保患者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关门诊慢性病待遇。自2024年1月起,当月申报并通过认定的参保患者,于申报次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待遇。

优化申报方式。由原来的申报人员到指定医院填写门诊慢性病申请单、提交住院病历,改为在申报期内通过“营口医保门诊慢特病”微信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后,上传申报材料,进行线上申报。

完善认定方式。依托智能化审核系统,由AI智能系统对参保人上传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体检项目。申请人体检后,由系统随机抽取专家对申请材料及体检结果进行线上认定,诊断材料中个人信息将遮蔽,排除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认定全流程更加公平公正。

我市还通过定点医疗机构推荐、医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方式,确定了全统筹地区60名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专家,建立我市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专家库,使门诊慢性病认定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

2024年我市门诊慢性病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申报时间

11月份:市本级(站前区、西市区)为11月1日-20日,鲅鱼圈区、盖州市、大石桥市、老边区为11月3日-20日。

12月份:各县(市)区均可在12月1日-15日申报。

病种范围

申报病种包括:高血压(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和并发症)、脑卒中、心肌梗死、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支气管哮喘。

其余门诊慢性病:结核病(普通型)、耐药性结核病及慢性乙型肝炎三个病种可在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认定。

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患者的身份证及住院病志,住院病志原则上需为两年内有申报病种确诊意义的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的住院病历(1型糖尿病、脑卒中、肝硬化失代偿期、类风湿性关节炎需提供三级医院的住院病历)。

申报方式

参保人可以通过“营口医保门诊慢特病”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报;手机操作不便人群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纸质版申报材料到门诊慢性病申报机构,由工作人员代为申报;行动不便的患者按照上述方式正常申报并上传卧床诊断证明,待通知体检时说明情况,留现居住地址等待上门体检;异地安置人员已在医保办理异地长期居住手续并已在异地长居的参保人按照上述流程正常申报,待通知体检时由体检医院告知体检项目和邮寄地址,申请患者在居住地3级以上医院按项目体检,把检查结果原件于7个工作日内邮寄至指定地址。

体检及认定工作

初审通过后,等待体检通知。患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体检医院进行专项体检。

营口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依据申请患者申报的住院病历等资料和体检结果组织专家组进行认定。最后,认定合格的门诊慢性病患者信息将被备案并录入信息系统。

结果查询

2024年12月25日前,参保患者可通过“营口医保门诊慢特病”微信小程序或在营口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认定结果。


总监制 / 王忠陆 监制 / 张旭勇 朱琳

记者 / 孙瑞 编辑 / 赵欣

责编 / 魏家鹏 *** / 郝园

标签: 门诊 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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