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常听大夫说这个药在医保范围内能报销,那个不在医保范围内不能报销,需要自费,那么这个医保范围指的是什么呢?
答:其实,医院大夫说的医保范围就是指医保的”三个目录”。由于医保基金有限,不可能覆盖所有的医疗需求,因此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医疗需求,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规范基本医疗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保证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医疗保障部门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俗称“三个目录”。一个是基本药品目录,一个是基本诊疗目录,一个是基本医疗设施服务目录。三个目录之内,又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是全额可以按照比例报销的项目,乙类是需要自付一定的比例之后,剩余部分按照甲类的比例进行报销,丙类是全额自费的项目。通常说的某个药品或者诊疗项目在目录内,主要是指目录内的甲类和乙类,不包含丙类,即使在某些省将丙类也纳入目录,因为丙类是需要自费的项目,所以不在通常说的范围之内。
甲类药品和诊疗项目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费用适宜的药物和诊疗项目,使用这类药物和诊疗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给予报销,不同身份、不同级别的医院报销比例不同,职工医保高一些,居民医低一些,基层医院高一些,高级别医院低一些。
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是指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和诊疗项目中价格较高的药品,需要参保人员承担一般10~20%比例后,再按医保规定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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