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转保险需要办理流程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转保险需要办理流程吗,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4个与把社会保险从公司转为个人的办理流程有哪些?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把社会保险从公司转为个人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把社会保险从公司转为个人的办理流程:
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的劳资人员持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社会保险证》或《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等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报减手续。
参保条件:
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登记:
可自行选择到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下称:登记岗)办理缴费登记。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缴费登记,登记岗发放《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一式3份及相关指引。凭ETS协议一式3份到开户银行办理ETS签约手续后,再持ETS协议一式2份按《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下称:办税服务厅)报到。
变更缴费登记:
缴费人变更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户籍类型”等缴费登记资料,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变更户籍类型需提供)。
停、续保手续:
办理停保、停保后需续保的,缴费人都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见底下附件)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如需退保的须先办理停保手续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缴费人缴费已满规定年限如不需继续缴纳的,可办理停保。
句容社保转南京怎么办理?
首先在南京以自由职业者或者单位的名义参保,然后到句容市社会保险部门开具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带到南京用人单位所在区,或是自由职业者缴费的户籍所在区办理接续即可。
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省社保转市社保如何办理?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出)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1 )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保险手册; (
2 )携带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证明; (
3 )本人身份证; 办理程序: ( 1 )携带以上资料在柜台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 2 )前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
服务承诺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承诺。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齐全即时办结。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入)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1 )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 ( 2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办理程序: ( 1 )前往我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2 )统筹地区以外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进行资金到帐确认后,到柜台办理转移手续; ( 3 )统筹地区以内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直接办理手续。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1.社保规定是可以随人的工作地点转换而迁移合并的。(迁移社保不需要花钱办理的)
2.先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建议复印一份)
3.将迁移的凭证带回户籍地,在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办理自缴费社保帐户,然后再将迁移回来的社保申请
如何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转保险需要办理流程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转保险需要办理流程的4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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