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女子酒局后身亡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女子酒局后身亡 数名公职人员赴宴,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5个与合肥一小伙婚宴醉酒身亡众人成被告,同桌喝饮料者要担责吗?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合肥一小伙婚宴醉酒身亡众人成被告,同桌喝饮料者要担责吗?
- 聚餐喝酒导致人员伤亡民法典规定?
- 喝酒醉死人的赔偿责任?
- 四川一男子聚餐醉酒第二天身亡,七名共饮者要赔偿家属65万,你有何看法?
- 假如自己在酒桌上不喝酒也不劝酒,席后有人因醉酒死亡,自己应该负责吗?
合肥一小伙婚宴醉酒身亡众人成被告,同桌喝饮料者要担责吗?
这个事情后来法院调查情况是这样的:张某和三个朋友一起参加王某婚礼,他们所坐的那一桌除他们四人外与其他人并不认识。桌上摆有白酒2瓶、红酒1瓶、雪碧1瓶,同桌人除张某喝酒外,其他人喝的是饮料,因此不存在劝酒、闹酒情况,因此不用担责。
只是张某醉酒昏迷时,张某同桌的三个朋友因未及时采取积极抢救的救助行为,法院认定三人应当承担不作为的责任,而新郎王某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一审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家属3.7万元,同桌的三个朋友各赔偿1.8万元。
很多人都关心,什么情况下与自己同桌的人喝酒出事了自己要担责。法律是这样说的,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特别要指出的是,不只是受害人死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所以,有酒喝是好事,但为避免乐极生悲,要谨记喝好不喝倒,自己是这样,对同桌的人也应该是这样。
我只能说:喝喜酒遇到这么个同桌,也是倒了八辈子霉!特么自己灌自己喝出事,关其他人毛事儿啊!结果愣是跟着你这家伙成被告、赔钱!
下面我给大家详细聊聊这事儿:
今年4月,22岁的小伙张某参加朋友王某的婚宴,因喝酒太多,最终不幸离开人世。
事发后,张某家人认为众人要对此事负责,遂将新郎新娘、同桌吃饭的人以及婚宴举办的酒店起诉至法院。
张某家人诉称,婚宴期间,张某与同桌人相互敬酒导致他喝醉酒,最后导致醉酒呕吐,后张某被两个朋友及酒店工作人员抬至酒店一楼,后在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他们觉得,同桌人没对张某大量饮酒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当他醉酒发生呕吐后,大家又没能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导致其因呕吐物回流窒息而死;新郎新娘作为婚宴的主办方及邀请方,应尽到更大的安全保障;酒店作为本次婚礼的承办方,在宾客醉酒并在店内发生呕吐的情况下,没能及时指派具备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进行正确、及时救助。
张某家人将新郎新娘、张某朋友、同桌吃饭人以及酒店起诉至法院,要求9被告承担60%责任。
瑶海区法院查明,当天张某和其朋友李军、杜勇与新郎的多名同事坐在一起。新郎王成安排的人在每桌上摆放白酒2瓶、红酒1瓶、雪碧1瓶。一名同桌吃饭人表示,他们与张某不认识,“他之一次喝一杯白酒,同桌一起的人劝阻不要喝了。因工作原因,我们同事喝的都是饮料,更加不会劝酒。我们是在新郎、新娘敬酒后就离开的,离开的时候张某还是正常的。”
法院认为,同桌中只有张某一人喝了一斤多白酒,因此本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当他处于醉酒昏迷状态时,王成、李军、杜勇作为他的朋友,未及时采取积极抢救的救助行为,因而3人应当承担不作为的责任,承担10%的责任较为合适, 新娘以及新郎的同事们未参与喝酒,且他们与张明互不相识,常理应无在酒桌劝他人喝酒的行为,因此,他们不应该担责。要求酒店承担责任也缺乏依据。
近日,瑶海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成赔偿3.7万余元;李军和杜勇各赔偿1.8万余元。
看嘛,活生生的例子,以后酒局上遇到酒鬼真的躲远点,不为别的,只为自己和家人着想……
聚餐喝酒导致人员伤亡民法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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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明确规定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条款表明,在酒局中,你没有证据证明死亡与你没有关系,那么你就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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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对损失赔偿范围进行了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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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一千一百八十二条对赔偿方式进行了确定。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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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一千一百八十六条表述了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喝酒醉死人的赔偿责任?
对于醉酒死亡的赔偿案件,首先要喝酒死亡的人承担主要责任,酒局的组织者承担次要责任,劝酒灌酒的也要承担次要责任,来参加喝酒,没有劝酒行为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处于道义,要有一个补偿责任
同桌一起喝酒,如果出现醉酒死亡的情况,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不是别人强行要其喝酒,在别人劝助下,自己还要喝酒死亡的不承担法律责任。在别人劝其还强行要其喝酒死亡,是要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的。
四川一男子聚餐醉酒第二天身亡,七名共饮者要赔偿家属65万,你有何看法?
四川一名男子醉酒后身亡,同桌喝酒的7名男子赔偿65万元的事情引发关注。喝酒的人出事,同桌喝酒的人要担责的事情大家已经是屡见不鲜,见怪不怪了。那么这一起事件中同桌喝酒的人,又是因为做了什么要支付这么高额的赔偿呢?
据权威而媒体报道,四川绵阳一派出所于5月7日成功调解了一起饮酒致死案。饮酒致死者宋某某的家属获抚慰赔偿金65万,该赔偿金由共同饮酒的7人共担。这一调解事件经媒体曝光之后,很快引起热议。
据悉,事情发生在五一假期期间。5月4日晚9点30分许,宋某某在工作的食堂与周某、邓某等七人饮酒,散席后由邓某陪同宋某某回到绵阳高新区的家里。
5月5日早上7点,邓某发现宋某某没有了气息,他立即拨打了急救 *** ,并且选择了报警。救护车很快赶到现场对宋某某进行了抢救,可是遗憾的是,他还是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系醉酒死亡。
于是,宋某某的家属要求同桌饮酒的其他七人赔偿宋某某死亡产生的各种费用,共计80余万元。
对此,当地派出所介入调解。七名同桌吃饭的人表示,他们虽然与宋某某同桌吃饭喝酒是事实,但他们并没有劝酒,饮酒都是自愿行为,死者自己喝的酒与他们无关,他们不应承担本案赔偿责任。
当地派出所介入协调,与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双手达成一致:七人共赔偿死者宋某某产生的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5万元。
这一事件被曝光之后,很快引起热议。一起喝酒喝“死”人了,需要赔偿我们见过,但是只要死了人,不管有没有过错都要赔偿吗?难道只要喝酒了,那就是原罪吗?
在这件案例,死者宋某某也已被安全送到家中,并且到第二天才被发现身亡。其次,8人是在单位食堂饮酒,而且通报中也没有提及,因此没有宴请者的可能性较大,8人极有可能是自发聚餐、喝酒。
可是即便如此,7人还是被要求进行赔偿,而且还是65万之多,每个人摊下来,要9万多元。从赔偿的金额来说,似乎是全责,不知赔偿是不是以人道主义的名义。
这让我们不禁想到与人喝酒之后,究竟过了多久,自己身上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才没有,一天、两天,还是直至体内酒精含量为零?
以往我们觉得和别人喝酒之后,要打 *** 过去问问到家没有,如果到家了我们就放心了。可是现在看来还要再加上一个,还要在第二天早上打 *** 过去,问问有没有醒来,这样才能更保险一些。
这件事也给很多人提了个醒:喝酒有风险,看到桌上有人喝酒,奉劝不得的话,还是早走为妙。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呢?
我个人认为,只有符合以下任意两点以上,才可以考虑酌情赔偿。
否则,全民禁酒吧!
之一,和醉酒死亡者熟识。
第二,醉酒死亡者未成年。
第三,醉酒死亡者是智障。
第四,暴力劝酒,致使醉酒者死亡的。
我坚决反对这样的判决!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应该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论饮酒或做其他任何事情,应该懂得量力而为。如果不是其他人强迫你一定要饮的情况下,你饮酒后身体出现任何状况都是自己身体的问题,是自己的责任。要其他同饮者赔偿是绝对无道理的。这样的判决表面上似乎很人性化,希望对死者的家庭作一些补偿令他减轻一点损失。但我认为这只是法官很片面的一种想法,其造成的影响却是非常恶劣的!会撕裂社会的凝聚力!本来相约三五知己聚餐饮酒是一件十分高兴的事情,但因为有了这个案例,大家害怕惹祸上身干脆不搞算了。对维系朋友之间的友谊造成极大的破坏力!令到社会越来越冷漠!
假如自己在酒桌上不喝酒也不劝酒,席后有人因醉酒死亡,自己应该负责吗?
本人从法律角度解答一下:不喝酒,也不劝酒的人负不负责任要看具体情形。这几种情况下应担责:1、醉酒的人是你的关系人(朋友、同学、同事、亲属等),当场豪饮,并当场醉倒。你不管不问,他人也同样。醉酒人因无人照管死亡;2、醉酒者是你的关系人,参加你组织的饭局(聚会,婚宴,丧宴等),醉酒者无人管理而死在饭店或回去的路上或因驾驶交通工具而发生事故而死;3、醉酒者是你的酒陪(为你的事,你邀来陪客的),醉酒后你没有妥善处理而死亡;4、你和醉酒者熟悉且同桌,知道醉酒者酒量有限或有别的疾病,见他人劝醉酒者而不阻止,导致醉酒死亡的。
还有其它类似的情况。担责的法律依据是诚实信用原则而非过错原则。这种原则是道德原则。
喝酒后出现了死亡或者事故这种诉讼我是绝对支持的。中国国家就应该立法,如果他喝酒出现了死亡或者事故,那么同桌喝酒的人,劝他喝酒的人,都给予民事诉讼的赔偿。如果出现了死亡,每个人至少要赔偿10万元的这个标准。这样的话才能改掉中国喝酒的陋习。尤其在中国的山东内蒙古。那里的酒文化是非常非常丑陋的,他们是必须要强迫别人喝酒的。不喝倒不够交情。这个都是非常非常丑陋的酒文化。如果国家出现了一条法律,喝死了之后,每个劝酒的人都必须至少赔偿10万元以上,那这种逼迫别人喝酒的陋习就会减少很多。
根据上天官方公布的案例来看,酒桌上没有喝酒,也没有派酒的,不承担责任。
我认为这样的判决是非常正确的,不仅解决了成年人自己要对自己的行为要负责任,也解决了社会交往过程中的和谐稳定,保证了人的正常情感交流。
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喝酒的都是成年人,而喝酒没有派酒,那么那些贪杯的人更好不要跟他一起喝酒,让那些 *** 远离酒场,同时如果有些不胜酒力的不仅不能劝喝,好要劝少喝,这样的交往才有意义。
至于酒场如战场的聚会,还是远离为妙。
根据问题,如果你在酒席间有人喝酒出现意外死亡,那满桌参与共餐的人都应有连带责任,至于你说自己没喝酒也没劝酒这种情况,在处罚力度上应有轻重之分!法就是法,有些看似不尽人情,但也确实降低了酒席间那种狂放不羁和危险系数的提升!也更刹住了有些贪腐利用酒场的不正之风!
自古以来,酒文化一直盛行,有多少人拘于“无酒不成礼义”,又有多少人歪倒在“酒逢知己千杯少”中?当然,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酒还是要有的!怎么办呢?关键还是靠自己,既让客人喝好而且还不醉,做为主人,需要在这方面提前备课!这才体现出了真正酒文化艺术的魅力!假如很不幸遇上疯子,那就查其颜观其色,酒至八成处,进行委婉试探性规劝,如客人仍未尽兴,那就动点歪脑筋找借口将酒撤下,然后准备客人醉酒后的后续服务工作!但这些也是以自己清醒不醉为前提的哦!
至于被朋友请酒喝醉后,自己开车并出现交通问题,那你和请你的朋友都有责任,你酒驾你负责任,明知你喝酒驾车,朋友未尽义务规劝制止,同样也脱不了干系!都说股市有风险,喝酒也当心哟!(回答完毕! *** 图片)
只要你跟一个人在酒桌上喝过酒,如果这个人当天出现了任何意外或者不测,不论你有没有参与劝酒,不论你有没有帮他打个车给他送到家里去,你都要对他的死亡或者出问题负上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女子酒局后身亡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女子酒局后身亡的5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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