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女子酒局后身亡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女子酒局后身亡 数名公职人员赴宴,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5个与无锡两女子凌晨聚会后开车冲入河中溺亡,如何看待?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无锡两女子凌晨聚会后开车冲入河中溺亡,如何看待?
- 女职员饭局后死亡,疑似死因是被灌酒,算工亡吗?
- 女子喝醉酒脱下大衣睡雪地被冻死陪酒的每人赔5万你怎么看?
- 四川女子打麻将“天胡”激动需要吸氧,如果打牌猝死,要赔偿吗?
- 在厂里,晚上在一起吃饭,喝点酒,第二天死了个人,责任怎么划分?
无锡两女子凌晨聚会后开车冲入河中溺亡,如何看待?
先来了解一下事件具体情况:
11月13日凌晨3点左右,在江苏无锡,一辆宝马轿车在驾驶过程中突然冲入河内,车上有两名年轻女子被困。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后立刻进行了救援,但车内两名女子因为落水时间较长,在被就起时已无生命体征。
我们来划一下其中的几个重点词:凌晨3点、聚会、宝马、两名年轻女子。下面我来结合这几个关键词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和疑问:
凌晨三点的聚会是什么聚会,是否涉嫌酒驾甚至醉驾?
到凌晨三点才结束的聚会,究竟是什么性质的,我想大家多少都能想到。正常情况下也不会没有多少人喝着可乐喝着咖啡一直坚持到凌晨三点聚会介绍才走吧?我认为当事人涉嫌酒驾甚至醉驾的可能性非常高,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疲劳驾驶的可能性。但是,无论如何,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在凌晨三点空旷的马路上冲入河中的可能性都是微乎其微的,因此我认为酒驾或者醉驾都可能性很高。
年轻女子开的是宝马。
两个二十上下的年轻女子,凌晨三点参加完聚会开着宝马奔驰在街头,不免让人这两名女子的身份和背景产生好奇。11月13日是个普通的周五,并不是双休日。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在周五的凌晨三点钟参加聚会呢?正常来说,第二天需要工作或者上学的人,都不太可能会在这个时间还在外面疯玩,这完全会对第二天的工作和学习产生影响。
再加上年纪这么小就开上了宝马,不免让人怀疑两人可能是来自于富二代家庭,平时生活极其不规律,家人又对其管教不严格,任由她们到处肆意放纵。
如果涉嫌酒驾,另一名溺亡女子应该可以得到赔偿。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确认当事人有酒驾行为,考虑到当事人已经死亡,已经无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当事人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另一名溺亡女子的家属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民事补偿。
同时,如果参加聚会的其他人在明知当事人过量饮酒的情况下,没有对驾车女子尽到提醒的义务,甚至有灌酒的行为,他们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无锡怎么又负面上热榜啦,哎,前几天是文明城市落榜,江苏省缺了无锡,这让无锡人民情何以堪啊。
虽说文明城市只是个虚名,但是江苏唯独缺了无锡,这不免让无锡人有点伤感。
01
今天这事,假如真是酒驾,那造孽大了。同车的另一名小伙伴的家属可能会提起诉讼所要说法另外在饭局或酒局中的其他朋友也会受到牵连。个人觉得酒驾太傻了,现在代驾也不贵,开的上宝马不缺那点钱吧。
而且小小年纪开宝马车大概率不是花的自己的钱,那么要么家里有钱要么给人买的,总之花别人的钱,应该不会缺钱找个代驾吧。
个人分析,仅仅是因为开车技术不行,大家也不用大惊小怪,每年因车祸死亡人数几十万。也不会加上无锡的标签博眼球。
02
我在无锡,目前还没有听到消息,警察肯定会介入调查,大家等结果就好。
只是可怜了两个鲜活的生命,而且对家庭也是沉重的打击。希望人们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另外驾校的老师也要负起责任,不要因为赚钱,把教练的时间不断压缩,只求通过而不考虑长期安全问题。
2名女子,和朋友聚会,之后驾车离开,然后就冲进河里
时间是凌晨3点多,聚会参加活动时间应该是比较长的。
聚会里面聊天,唱歌,嗨的开心之时,喝酒尽兴,开怀畅饮。
都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醉驾,醉酒开车,可能性是90.
逞能,逞强自己没喝多,可以开车。
实际上已经处于醉酒状态。
开车过程中,酒的后劲上来了。意识失控,不清醒,然后,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第二种可能,醉酒的人和车上的驾驶者发生争执,想要抢夺方向盘,自己去开车。
结果,开车的人把握方向盘失控,坠入了河里。
第三种可能;开车的人和坐车的人发生了矛盾和纠纷,开车的人赌气,车速快,飙车,结果,失控了。
第四种可能;方向盘或者车辆刹车失灵,又是凌晨,开车的人对于路况不熟悉,心态一着急,没有经验,
心慌意乱,结果车辆坠河。
和朋友聚会,其他朋友应该知道和了解这两个女孩子上车之前的状况,
应该及时对她俩进行劝告,叫个滴滴或者出租车,或者住旅馆都行,大晚上,凌晨,本身就很容易有安全事故和意外。
聚会时间太晚,喝酒也容易误事。
发生这样的悲剧,愿逝者安息。
如何看待? 只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遵守交通规则。
哀的是,她们年纪轻轻,青春年少,正处于如花的年纪,谁知惨遭意外之祸,白发人送黑发人,何其悲啊。
怒的是,她们聚会之后,有可能酒驾或者超速行驶,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才酿此事故,给其他人敲响了警钟。
希望大家都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无小事,过好每一天。
女职员饭局后死亡,疑似死因是被灌酒,算工亡吗?
疑似这个词给的很到位,关键还是要确认正常死亡原因,如果是单纯的食物中毒应该找餐饮方承担责任!如果确实是喝酒导致死亡,首先判定饭局意义是什么,是公司事物喝酒还是下班外的一般聚餐,如果是公司业务喝酒我感觉应该列入工伤事故,如果只是团队聚餐的话就不算工伤游饭局里的各方如果存在劝酒行为的人分担负责,当然如果当事人没有证据确认是谁劝酒还是自己喝多致死的话就由其他人共同承担责任!
女职员死亡与单位举行的酒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单位理所应当还承担责任,只是要依据法律承担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的问题。至于是否算工伤就要依据工伤管理条例进行比较参考,如果工伤管理认定是公亡,就得参照公亡的规定予以赔偿,如果不能认定为公亡,就得按照普通的民事责任界定,按照责任进行民事赔偿。
回答悟空!女职员饭局后死亡,这与单位的饭局是为招待客户赔客人饮酒过量倒至死亡。这是否与单位有因果关系,如果联系到关系就应该算是工伤而亡。如果与单位没有关系纯属下班后私人饭局,或许不算工伤,但是与同室饭局人有联系。所以可申请对方赔偿。
这要从几方面说了,之一,这个饭局是因为工作关系才有的应酬。这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是下班后私人性质,那就不算。第二,要看这个职员是否有隐疾或者家族遗传疾病。第三,要看饭局中食材是否有问题,比如相克的,或者过期的。第四,这只是疑似原因。还要等最终法医解剖结果
女子喝醉酒脱下大衣睡雪地被冻死陪酒的每人赔5万你怎么看?
首先该女子有问题,没本事就别喝那么多酒,自己酒量自己不知道,赔钱也肯定是有原因的,说明陪酒的人肯定劝酒了,劝酒导致人死亡就有害人的因素在里面,再说这些朋友也没一个有心的,酒醉了也放心让朋友一个人走,都是些狗肉朋友!再说还是生活在大城市好,晚上脱了衣服睡觉,睡在马路上,肯定有路人甲发现,色狼也好,好心人也罢,不至于冻死,捡回条命!朋友是该罚,五万也不多,就当救济救济朋友吧,谁让你们是朋友还一起喝酒呢,喝酒就喝酒,还喝醉!
虽然不知道有没有劝酒,但是这种判定还有上次那个明确没有劝酒且劝当事人勿酒后驾驶结果还得一起赔钱的案例告诉广大爱酒群众:酒局有风险,喝酒要谨慎。
言归正传,从法律角度讲,我觉得没毛病,尤其是喝多了为什么不送一下?就是有间接责任,担责是应该的。
从社会示范意义来看,更有价值。我们现在没必要的,甚至是多余的酒局太多,几乎人人喊累还大部分跑不开。我想这个案例给了大众一个明确的拒绝无谓喝酒的理由,也让大部分人明确即使要喝酒 也不能啥都不顾
这件事和劝酒一个性质。毕竟死者为大,就算现在再说怪喝醉的女子为何不适量饮酒导致醉酒冻死。
一起的朋友肯定脱离不了关系,首先,组织酒局,劝酒,导致喝醉的原因,不和醉就没有后续事情的发生。其次,安排酒局应该考虑有人醉酒,要不让清醒的人送回家,要不通知家人来接,作为一起参加酒局的未能尽到该尽的责任因此5万元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经济上的安慰。
酒局在生活中与我们息息相关,说不定哪天就有朋友醉酒的事情发生,通过这件事给我们一个教训,要不让清醒的人送回家,要不通知家人,千万别让醉酒之人逞强。
每个人赔五万不但应当,也是合法的。首先,大家在一起喝酒,就要有安全防范意识,有共同的责任确保每个喝醉酒的人安全到家。其次,如果是朋友,这样的朋友也是没有尽到职责的。最后给人警醒的是,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可见也就是酒肉朋友居多,真朋友没几个,喝醉了都没人管,到不到家也没人管。因此奉劝各位,照顾好自己,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出去喝酒聚会。
四川女子打麻将“天胡”激动需要吸氧,如果打牌猝死,要赔偿吗?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几个人在一起打麻将,发生猝死,其他参与人员需要赔偿的规定,只有参与酒局,一人死亡,参与的人员都要付法律责任。
客观的讲,一件事情的发生,参与人员都是有责任的。
在厂里,晚上在一起吃饭,喝点酒,第二天死了个人,责任怎么划分?
虽然题主没说清楚死者的死因是什么,但既然说头天晚上几个人在一起喝酒,第二天死了个人,那么,我们就权当这死者是因为喝酒过量,酒精中毒而死的。在这种情况下,死亡责任该怎么划分呢?换句话说,就是怎么赔偿的问题。
如果走正常的法律程序,按照以往的司法判例,在座的所有人但凡喝了酒的,都脱不了干系,如果非要划分,那么组织酒局的人和劝酒者肯定要出大头,其余喝酒但未劝酒的人肯定出小头,未喝酒者估计不承担责任。这就是目前我们的法官们对酒席后死人所采取的通常的做法。
笔者以为,这样的判罚是很不公平的,有点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味道。我们知道,但凡责任的划分,罪由的认定,都必须遵循一个“过错”的原则。如果没有过错,何来责任?案例中,我们来看看谁有过错。组织酒局者有吗?没有,人家组织酒局,无非就是构建人与人之间友谊的桥梁,交往的渠道。这完全是人之常情,当然没有过错。因为酒局并非违反公序良俗的事情,更不是犯法的事情。喝酒的人有过错吗?也没有,我喝我的酒,即使是毒酒,也是毒的自己,与人何干?敬酒的人有错吗?没有,酒桌上出于礼节,彼此敬敬酒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你可以喝,也可以不喝,那是你自己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法强迫你喝。若真说有过错的话,估计劝酒的人有点点过错。毕竟劝酒了,这样被劝酒之人就有可能比平常多喝一些,而这多喝的一些酒可能就要了他的命。但人家只是劝酒,并不是灌酒,这个时候,你可以喝,也可以拒绝。你是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你应该清楚自己的酒量到底有多少,所以,自己喝过量了,也不能完全怪劝酒之人。
说来说去,要说酒后死亡责任的划分,笔者认为,醉酒而死者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他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身体状况,自己的酒量有多大,适可而止。喝过了完全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作为席中劝酒这人,出于人道主义,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其余没有劝酒的人,不管喝没喝酒,都没有丝毫责任。这就是笔者对酒后死亡事件责任划分的看法。欢迎评论,欢迎提出不同的观点。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女子酒局后身亡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女子酒局后身亡的5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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