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公开举报_如果举报不实对举报人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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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实名举报公检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男子实名举报公检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举报不实对举报人应该怎么处理?

实名举报,而且还有实事证明,可就是不给举报人回答,也不做处里,就以为没时间为里由,托你三个月,然后在转另一个人,托,乙经转了三个人了,向这样的问题又能到哪里去说法,谁又能给一个法律的公证,

谢邀!举报是公民的一项权力。它亦是一把“双刃剑”,所以,公民在行使权力时,务必权衡,利害。 正义,正气,公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主题。公民要正确对待,妥善处理。对不实举报,要判明动机,原由。如果,举报人无中生有,空穴来风,给他人造成名,利权利损害,视情节,要追责,查处的。 公民有言论自由,当行使权力时要知悉言论自由的界线,边界。玩火是取暖,若不慎,必受伤乃至烧到自个。

应当面告知举报人,这次举报所有一切程序均在保密状态下进行,保密二作良好。今后也杜绝泄密,如有泄密,对泄密者一定严加处理。有关领导对举报人当面进行表扬,表扬他对工作的关心。全面转告他所调查的情况及结果,及解决办法。虽这次举报有误, *** 不予追究,鼓励举报人继续对 *** 工作关心。

你好,举报不实可能会构成诽谤罪,也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严重的可能会判刑,当然我们每个人都有监督权,向社会上的不良风气说不,这种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不论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并以此为依据去做正义的事,依法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

举报分为恶意或者是为求公正而作出的有理有据行为。只要有举报,相关部门都会受理调查,一旦经查实与事实不符有夸大捏造的行为,那么举报人应该为自己举报承担后果,这属于诽谤,陷害。被举报人也可以追究因举报人的不实举报而给自己造成的名誉,精神,物质方面的损失赔偿并追究举报人的法律责任!反之举报人的举报一旦查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和确凿,那么举报人会因举报受奖……

吴亦凡因为涉嫌 *** 罪被朝阳警方刑拘,他将面领着什么样的判罚?

答,加拿大艺人吴亦凡可能会面临以下刑事犯罪:1.强行XX罪,因为都美竹作为当事人已经举报了,而且还有猛料不断的爆出来,这颗瓜很大,大家稍微忍一下。

2.多人运动罪,这个有没有实锤还不好说,但是根据以往的经验,这种流量明星都对多人运动乐此不疲。

3.还可能涉嫌XD,国家禁毒委转发吴亦凡被抓的消息可能还有这个意思在里面。

4.偷税漏税,这个问题暂时不好说,但是玩完全有可能,这种大明星随偷一点那就是很大数额,娱乐圈偷税漏税的例子太多了。

5.qj未成年罪,这个大家都知道,之前的瓜里面已经有了未成年人的参与。

4.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拿牙签扎人)。

以上为各人分析,可能还有大众不知道的罪责在其身上,最终怎么判定,还得看司法机关。相信朝阳警方的办事能力。

如果苟晶因自己被顶替寻求司法介入应该起诉谁?法院会受理吗?

起诉班主任、校长、招办、派出所、大学。

顶替事件一一较量刚刚开始?

梅珊

前天 21:11 · 优质文化领域创作者

山东顶替上大学事件已经发展到笫五波了:笫一波陈春秀暴光农家女被人顶替上大学,笫二波媒体暴山东有二百人多顶替,笫三波苟晶暴两次高考被顶替,第四波有人提出暴料者在搞阴谋、要流量,第五波有人大声疾呼:此事件应该降温!

看来,被顶替者和同情者、支持者一方同顶替者及其助力者一方的较量才刚刚开始。

顶替事件连续暴出后,引发热议,己成为公众事件。公众坚定支持受害农家女 *** ,一些主要媒体和媒体人强烈要求彻底查清,依法处理。然而,处于“重灾区”的山东省,除基层 *** 表示调查外,省级媒体不参与调查,也不发声,省主要领导也不表态。相反,阴谋论、降温论却冒了出来。给人的感觉是,可能有重要人物希望通过阴谋论压受害人,借降温论扑灭正义之火。

受害人和正义人士必须提高警惕,决不能让这场公正与私利、正义与邪道的斗争夭折!

顶替事件涉及的范围不大(一例就局限于一个县内),涉及的部门不多(教育局招办、乡镇派出所、学校),要查清并非难事,就看 *** 有没有决心。

顶替事件不仅损害农家子女切身利益,也损害了高考的公正性和 *** 的公信力。此事件各地都有,但从目前证实的事例看,山东最为引人注目。我们希望山东省主要领导表个态,督促有关基层 *** 尽快查清事件真相,处理相关责任,给全国人民一个交待。

这个问题之前我已经有过靠谱回答。今天有人提起如果苟晶因自己被顶替寻求司法介入应该起诉谁?法院会受理吗?

在这里我首先给大家强调一点的是,这件事情经过苟晶在网上实名举报,当地纪委监委已经组成工作专班受理调查。现在苟晶被顶包事件的当事人假苟晶肯定罪责难逃,无论她有天大的本事,在今天的法治社会大环境下,她都难逃被绳之以法最终身败名裂一场空的结局。而苟晶被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一事件的始作甬者,假苟晶的父亲,苟晶的班主任,只要对这个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苟晶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经过办案人员顺藤摸瓜,一切自然都会真相大白。网上某些律师关于苟晶被顶包事件的赔偿问题,已经过了法律诉讼时效的谬论,妄想用超过了法律追诉时效,来逃避法律制裁的种种推想和猜测都是经不住推敲的。从始作甬者苟晶班主任到假苟晶冒名上大学的所有相关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一干责任人等,个个都难逃法律制裁和纪律处分。苟晶现阶段需要做的是待本案尘埃落定后,申请国家赔偿即可。

苟晶被顶替事件已经构成完整的刑事案件证据链,公检法司的法律程序从审查到起诉直至法院判决,都要经过一个严格的司法程序,为了社会教育公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法院最终将会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

以上仅为个人之见。

我觉得应该起诉假苟晶,她是获益人;原高中校长,造假人;录用的高校校长,失职人。

至于其他环节的,可能属于刑事范畴的,或者行政范畴的,民警户口造假,她应该也无法直接证明的,难度还是有的。

对她的权益直接造成损害的个人,或者相关单位的负责人,都应该是被告。

起诉侵权的人,法院可能会受理,但选 *** 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非常重要。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苟晶被顶替案的责任形式

苟晶被顶替涉及的侵权人。可以肯定认为,班主任一定有故意,其他人员可能是过失,但也不排除故意。是否故意或过失,也许只有监察委能够查清。

事实上,苟晶被顶替故意与过失并不重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少,苟晶不能被顶替,因此,参与苟晶被顶替均是连带责任。

苟晶被顶替案的责任人

表面上看,参与苟晶被顶替案的责任人是自然人操作,自然人应当承担侵权的责任。事实上,这些自然人是代表单位行使职权,不过是滥用职权,自然人仅仅是责任人员,确认单位侵权要能是赔偿的重要因素,但是确定单位侵权在行政诉讼上难以行使。

苟晶被顶替案起诉的方式

行政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果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吗?

行政诉讼法理论认为,无效行政行为,是具有重大明显违法的行政行为,该行为自始无效。《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苟晶被顶替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我们不能高兴太早,《行诉法适用解释》作出否定回答。第16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2024年5月1日之前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可见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已经被司法解释堵住。

事实上,苟晶被顶替案通过刑事诉讼的方式也因追诉时效已过,也不能行使,留给苟晶行使权利的方式只有一条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悟空回答的结论

  • 苟晶因自己被顶替寻求司法介入应该起诉责任人员,参与顶替操作的任何自然人,自然人已死亡的除外;
  • 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因时效问题,已经实质上不可能,不要浪费精力;
  • 民事诉讼可能是苟晶唯一的行使权利的方式。

男子公开举报_如果举报不实对举报人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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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男子实名举报公检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实名举报公检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举报 举报人 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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