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通报有人疑触电身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通报有人疑触电身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电力安全事故心得体会怎么写?
日前,我班组织学习了《**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通报,事故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查勘不到位。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负责人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电工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不能正确的停电、验电、挂接地线。事实再次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大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之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行动中。
通过学习,现体会如下:
《**省电力公司两起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和《**、**两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来的问题
1。作业人员严重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不验电,不挂接地线的情况下进行上杆作业,严重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对线路设备不熟悉(该10kv线路隔离开关错接线)。日常对设备管理不到位,消缺管理不及时,判断缺陷不准确。日常的设备巡视过程没有认真,致使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没有及时解决,为此次的事故埋下了严重的导火索。
3。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流于形式,现场查勘不到位,漏列了重大危险点(现场该线路上有8家双电源用户)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不按要求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形同虚设。
4。安全工具,防护用品的配置工作未落实到位,对绝缘棒,验电器等绝缘工具的日常管理不完善。
5。在该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实,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学习流于形式。
通过此次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设备全过程管理以及事故通报的学习,提高我们的安全思想素质,做到安全无小事。
通过学习,体会如下:
1、三件事故充分暴露出来的问题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快当、存绕幸心理,怕麻烦,这就是事故发生的必然。
2、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无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就作业,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
健康条例内容?
一、健康证国家最新规定条例
第十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第十二条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第十三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将受检人员的检查、检验等原始记录及健康检查结果报送卫生监督机构。
第十四条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对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者签发健康合格证明。对不合格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原始材料同时交受检查单位或规定的存档单位存档。
第十五条卫生监督机构须按年度将管辖范围内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统一汇总,分析并及时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
桂林通报民房失火致5死:死伤者部分为在校大学生,该出租房房主和经营者已被控制,火灾原因正调查。你怎么看?
房主的责任是免不了的。许多房主在房屋出租时都忽略这一方面,潜存的隐患很大。
房主在房屋出租前,除在合同中把权力、责任、义务拟定清楚外,还必须对房屋的电气线路、用电设施做一次祥细捡查,对存有隐患的必须进行整改,确认安全后方可出租。
平时也不能只按时收租金了事,应时不时提醒租客注意安全。把合同签细致了,实行的告知义务有据可查(如短信告知)等,房主的责任就会相应减轻。
安全无小事,学生租房关要有风险意识,租房风险主要表现在火灾风险,触电风险,高坠风险,骗租风险等。租房存在着火灾隐患,原因在于房子不是你装修的,电线不是你购买的,电气设备不是你采购的,因此整个房间的用电功率时多少你不清楚,当负荷过大时,隐蔽线路过流起火,不易察觉,在没有断路保护的前提下,很容易发生线路火灾。
触电风险主要出现在电器热水器使用这一块,国内已经有过相关报道,租户使用业主提供的电器热水器洗澡的时候,因为电热水器绝缘不好,或未进行接地接零处理以及未安装短路保护器,或接地电阻值过大都会导致电器热水器漏电事故,导致洗浴的人员触电身亡。
骗租风险一般出现在二房东转租房屋的时候,二房东欠一房东的租金,想赖租金,转租房屋后落荒而逃,造成学生们的租金损失,希望大学生朋友们提高警惕,擦亮眼睛,不要上炕受骗。
3岁女童雕塑园内落水触电,3大人营救造成2死2伤,怎么回事?
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外面玩耍,当家长的一定要看好孩子,小孩子对新鲜事物比较好奇,但对危险缺乏基本的判断,当家长的尽量不要让小孩子去触碰危险的东西,更不能去水边。7月17日晚上,山东吕梁市柳林县清河文化雕塑园发生了一起触电事故,导致一名3岁儿童和一名27岁女子死亡,两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经过了解,事发于柳林县清河文化雕塑园西段青龙古渡模型处,当天晚上9点多,一名3岁的小孩到船模型中玩耍,不慎落水,3名大人赶紧营救,操作不慎,结果均触电。当晚9点44分,全部落水人员被救出,周边游客拨打了110和120,落水人员被送往柳林县人民医院抢救,3岁女童和27岁女子抢救无效死亡,女童的父母受伤在医院接受治疗。
随后柳林县应急局通报了这起触电事故,通报中死者、伤者身份被披露出来。目前,事故原因,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孩子没了,还搭上一名年轻女子的性命,实在让人惋惜。毫无疑问,清河文化雕塑园作为管理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应要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又怎么样,逝者已逝,再多的钱也无法活过来。
不少网友质疑,水里漏电,为何漏电保护没有跳闸?即便是普通家里都安装了漏电保护,发生触电危险,会自动跳闸。一个开放的喷泉,存在各种危险,管理方竟然没有漏电保护,实在让人无法理解。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应该将四周拦起来,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这起事故也给家长提了个醒,不带好孩子,代价很沉重。同样要提醒一些供人娱乐休闲的场所,务必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生命高于一切。
3岁的小孩到船模型中玩耍,那模型是可以进去玩的吗?我敢肯定有大人在旁边扶着小孩进去。我也敢肯定旁边有警告牌写着"请问勿触摸"。大人总要为自己的自大和无知埋单。水池里电死的隔三差五的就出现。每年都有这样的家长和熊孩子因贪玩发生意外,为什么还是视若不见?你何德何能趋吉避凶?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通报有人疑触电身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通报有人疑触电身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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