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男子商场内坠亡_商场有人坠楼责任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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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通报男子商场内坠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通报男子商场内坠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商场有人坠楼责任算谁的?

商场有人坠楼负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

商场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因为商场未能提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因地面湿滑导致顾客摔倒,则承担消费者人身安全责任;若消费者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如果商场能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商场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商场有人坠楼,责任应该由商场方承担。商场应该为保证顾客安全,提供安全的环境,如招牌牢固、楼梯扶手齐全等。若商场因安全问题导致客人坠楼,商场方应为此负责。然而,如果是客人自身行为不当导致坠楼,商场可以主张客人自责,但商场作为业主仍需履行自身保障安全的职责。在任何情况下,重要的是要确保安全条件充分,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对于商场有人坠楼责任算谁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一些参考建议:

如果商场存在安全隐患,如栏杆高度不足、没有安全警示标志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商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消费者自己不慎坠楼,且没有其他外在因素如他人推搡等,那么责任应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如果商场和消费者对于坠楼事件都有过错,那么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

总之,商场应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的安全。同时,消费者也应该注意自身安全,尽量避免危险行为。在发生坠楼事件后,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责任划分和处理。

商场有人坠楼,责任应该由商场方承担。商场是公共场所,应该对顾客的安全负责。商场方应该加强安全管理,设置防护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如果商场方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责任,导致顾客意外受伤或死亡,商场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然,如果顾客是因为自身原因导致坠楼事故的发生,商场方的责任则会相对减轻,但仍需承担一定责任。

如何看待3岁幼童商场玩扶梯,不幸坠楼身亡,家长索赔180万?

这次事故发生时父母都在旁边休息,是看着三岁小孩在电动扶梯上玩耍出事,只是母亲发现时已经晚了,死亡结果的责任毫无疑问,父母是主要的,至于商场是否应该承担部分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主要看商场作为公共场所是否履行了应该履行的安全保障义务。

三岁小孩认知能力有限,对于电动扶梯的危险性肯定不清楚,作为监护人自然就要承担全面的安全保护责任,父母放任小孩在电动扶梯玩耍,就是放任可能存在的危险,最终确实发生死亡的严重后果,自然主要责任就是父母的,商场的安全保障义务一般是两点,包括在电梯口是否有警示标志,出事后及时救助义务,如果商场这两点都做到了,在责任方面自然是无法认定,如果商场存在一定的过错,即安全警示标志不清晰,就可能会被判决进行部分赔偿,数额一般在10%的比例。

现在家长起诉赔偿180万,不知道具体根据哪些标准计算的,项目应该有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但是根据本案现在已经可以通过摄像头看到的事实,即使真的有这么多损失,绝大多数也是父母自己承担,商场即使被判决赔偿对方,也是十分有限。不知道是哪位律师接手的案件,索赔这么高肯定不会得到支持,他应该心知肚明,也许是家属坚持要求,希望得到一定的损失补偿,也许是打官司相关费用的考虑,不过在现今社会只要发生事故,不管什么情况先起诉对方好像成为了一种规律,至于结果好像是次要的。

这样的悲剧已经上演不止一两起了。我想对于这样的案件,再确定赔偿责任的时候,其实已经没有什么争议了。往往出现这样的事件,商场要想完全免责几乎是不太可能的,除非商场在安全保障方面做得十分的到位和完美,无懈可击,否则多多少少都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对于家长这种狮子大开口的无理要求,我认为商场是无需承担这么多的赔偿义务的。

警方通报男子商场内坠亡_商场有人坠楼责任算谁的?



为什么对于这样的案例我特别不同情受害的家长,因为我觉得小孩子不懂事是天经地义,大人不懂事就应该好好反省一下了。我就亲眼看到很多家长带着特别小的孩子逛商场,不管不顾,大人在前面走,孩子跟着大人在后面,或者大人坐在一边低着头玩着手机,孩子在商场里乱跑乱撞。有时候看到这样的家长真的让人非常的生气,都想跑到她的面前把她好好的骂一顿!

难道这个孩子不是你亲生的吗?你怎么可以这样不负责任,不承担起一个监护人应尽的义务,出了事之后自己不但不反省,反而还要让别人承担你应当承担的代价,我觉得这是不公平的。

警方通报男子商场内坠亡_商场有人坠楼责任算谁的?



再说就算商场能陪你几百万,你觉得这样就能换来一个孩子的生命吗?你觉得你的内心就不会再受到谴责了吗?真的不知道这些家长是怎么想的,难道是你们家孩子很多不缺这一条小生命吗?

所以我认为这样的案件负主要责任的肯定是家长,商场即便要负责也是很小的责任,不让这些家长付出惨痛的代价,他们永远不知道自己的职责是什么!!!

谢邀请

现在孩子在公共场合出事的太多了,有点事就怪别人,为什么不检讨自己,做家长的当时干什么去了?玩手机?聊天?如果不能看护好孩子,就把孩子放家里,踏踏实实出来逛街,这样大家都没有麻烦

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一个可以避开的悲剧。

事发在湖北孝感保丽广场,男童当时和父母还有姐姐在一起

当时孩子父母和姐姐在一 *** 椅处休息,而3岁的男童独自在手扶电梯玩耍,结果其身体被电扶梯带起来,然后直接坠楼。

跌落到负一楼后最终不幸身亡,母亲赶过去时已经无力回天,最终提出180万赔偿。

商场有责任吗?

作为商场的确有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有没有人提醒注意看管儿童,事发后进行必要的救助,电扶梯的设计使用是否符合规范,有必要的安全措施。

目前这一点媒体信息并不足够,但是实践中,这样的情况,商场最终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更大的责任依然是孩子的父母

作为父母是孩子的监管人,应该对孩子的安全负责,明知道电扶梯危险,我们站立不稳时容易摔倒,甚至之前还有孩子被裹挟到电梯里。

在这里玩耍本就很危险,并且商场人来人往现在人贩子也多,做父母的怎么可以把孩子独自丢在哪里。

也许最终,商场是会或多或少赔偿一些钱,但是哪有怎么样,这条无辜的生命再也回不来了。

现在这个社会真奇怪了,出了事不愿承担自己的过失责任,而是想法设法找别人的问题,你咋不去投诉地球为啥要有引力,没引力你不就可以上天了,孩子的意外大家都心痛,商场存在一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但不能狮子大开口。

如何看待哈尔滨一24岁小伙滑雪场飞出跑道后不幸坠亡?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一名24岁男子到哈尔滨一滑雪场滑雪,在高级赛道滑下后摔倒经抢救无效身亡。死者母亲质疑滑雪场的装备不到位。滑雪场负责人称,属于意外事故非全责。目前,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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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我认为这一事件中,死者需要承担主要责任。虽说死者为大,但是这一事件中,死者不幸身亡的主要原因开始自己在赛道的选择上出现了明显的错误。

高级的滑雪场都会区分高级赛道、中级赛道以及适合初学者的初级赛道。一般来说,初中级赛道都是相对安全的,坡度较缓,缓冲距离也大,即使出现失误,也不会对滑雪者造成致命伤害。但是高级赛道的难度就不一样了,毕竟是针对专业人士设计的赛道,各方面都趋向专业化,但是滑行难度夜大了许多,如果缺乏足够的能理我,很可能就会发生意外。

这一事件中的死者显然对于自己的能力没有一个清晰的判断,对自己的能力过度资信,导致其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盲目选择了高级赛道,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因此,他本人需要为此承担主要责任。

滑雪场没有尽到提醒,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滑雪场虽然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但是毕竟工作人员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导致滑雪爱好者再滑雪场內发生意外。如果滑雪场工作人员能够做好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对死者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有可能意外也不会发生了。

极限运动需要量力而行。

我认为这一事件说明了极限运动还是需要量力而行。很多极限运动以及户外运动都是存在巨大风险的,参与者必须首先了解自己的水平,并且结合自己的实际能力和经验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

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对自己的能力过度自信,最终很可能导致对自己的健康甚至是生命的损伤。比如这一事件中,刚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几个月的年轻人,因为这场意外不幸去世,导致了整个家庭都陷入悲痛之中,还有什么比白发人送黑发人更悲伤的事情呢?

十二月六日,黑龙江哈尔滨一名24岁小伙到滑雪场滑雪。从高级道滑下后,飞出跳台后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经抢救无效身亡。

死者母亲称,孩子在初级道滑了大约一个多小时,他觉得初级道没意思,因为孩子从小在新疆滑过雪,就补交了90元钱,换成中高级滑道。小伙母亲质疑滑雪场装备不到位。

滑雪场负责人称,经过调查,无论雪板还是头盔的使用方式、装备方面没有任何问题,属于意外事故。

我觉得,人要有自知之明,充分认识到自已的滑雪水平,水平不够千万不要上高级滑道,那是给专业人士预备的,勿要轻意模仿,太危险了。

在此,提醒广大冰雪爱好者,一定要量力而行,在自已的能力范围内合理运动。

一名24岁的小伙子在哈尔滨某滑雪场坠身亡。事发后,死者的母亲发声:孩子才参加工作两个多月。“四哥有法说”与其它朋友的看法一样,小伙子的毕业工作时间与死亡没有太大关系,这仅是一位母亲对失去儿子的人生感叹,表达惋惜之情。其言外之意,也有获取同情,警示其它年轻人的意思。目前,关于孩子的死亡赔偿问题,这位母亲正与滑雪场进行协商,“四哥有法说”借此给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法律问题。

一、事件概况:

一名24岁男子到哈尔滨一滑雪场玩耍,在高级赛道滑下后摔倒,经抢救无效身亡。死者母亲质疑滑雪场的安全保障不到位,如雪板脱落、气垫不够长等。滑雪场负责人称,滑雪场的设置符合安全规定,小伙坠亡属于意外事故,愿意赔偿死者家属11万多元。目前,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二、谁为小伙坠亡承担责任?

双方的纠纷属于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范围,适用侵权法律法规,按照“谁有过错谁担责“的过错归责原则解决。

《民法典》之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滑雪场方面

在分析滑雪场要不要承担责任、承担哪些责任时,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1、滑雪场有没有进行风险提示?滑雪场属于高危运动休闲场所,来此消费的人群有的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有的可能之一次来什么也不懂。作为滑雪场的经营方,有义务通过明示的方式告知来此游玩人群相关风险。如果滑雪场履行了告知义务,消费者仍去尝试,那就要“自甘风险”,出了问题自己负责。

2、滑雪场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如滑雪场的场地设置是否合理、提供给消费者的用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防止意外发现的安全保障设施是否到位?这里面涉及专业问题,需要查询国家有关滑雪场建设标准及规范的强制规定。

3、抢救是否及时?作为高危运动场所,经营方应当具体一定的急救措施,就像海滩救生员一样,在意外发生后及时救助,以防止更大损害。

(二)死者本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有专业人士对出事时的监控视频进行分析,他们认为小伙根本不具体在中高级滑道上活动的技能,处置不当才发生的坠亡后果。死者是一位24岁的小伙,作为成年人应当预见到滑雪运动所带来的高风险,其选择中高级雪道时并未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和能力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应当减轻滑雪场的民事责任,法律上称之为过失相抵规则。这也提醒滑雪爱好者要根据自身水平选择合适的滑雪道,否则造成自己和他人损伤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至于双方各承担多少责任,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作者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到法院。

三、相关案例:

熊某在某滑雪场高级道滑雪时,因失控导致其撞到山体,并造成骨折。熊某以滑雪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起诉要求滑雪场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损失。

法院认为滑雪场设置的安全防护网并未完全延伸至雪道尾部,因此存在安全隐患,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熊某在具体选择雪道时并未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和能力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判决滑雪场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

结束语:

滑雪作为一种高风险的运动项目,极容易引起摔伤事故,如果大家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尽量不要去尝试,更不要去尝试高难动作,造成意外是无法挽回的。朋友们在进行滑雪前应当主动了解该项运动所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滑雪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掌握基本滑雪技巧,并遵守滑雪场的安全警示及管理规定。同时,建议参加滑雪的朋友主动购买滑雪运动意外伤害保险,受伤后应当通过拍照、摄像的方式固定雪场的状况,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通报男子商场内坠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通报男子商场内坠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坠楼 场内 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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