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村支书暴雨救人牺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村支书暴雨救人牺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暴雨过后农村房屋成危房漏雨找谁?
谢谢邀请,暴雨过后农村房屋成危房漏雨找谁?答我有两种看法,多年前各地方上设立有房屋保险机构,经过保险公司部门的人士和房子主人共同评估保险房屋价值多少钱,按比例需要房屋主人缴纳房屋保险金,假如谁家的房屋因火烧光因水发生垮塌,保险公司会按百分之几的赔偿你。假如你有这个事先缴纳了保险准备、就可以直接去找保险公司作理赔偿。
二、也可以找当地村干部反映情况,也会有或多或少的金额补助。
三、损失不大的情况下,要么自己修。
以上是我的对房屋因火因雨造成损失的看法,
导读:暴雨过后农村房屋成危房漏雨该找谁?
分开看,如果是孤寡老人,房屋已成危房,该找 *** 部门解决。保障民生,也是 *** 义不容辞的责任, *** 指的是谁?首先还是去村委会反应,把情况如实说明,不要急于越级报告。按照目前的体制,有一个弄清情况的过程,如果村委会觉得情况属实,自己又没有资金解决的情况下,会先把人员找到一个妥当的地方安置好,再帮你上报到镇人民 *** 的相关职能部门。当然,凡事都有一个过程,尤其是涉及到财政资金及项目的补助,他们有一套严格的办事程序。除此之外,也可以单独找到乡镇领导,直接把困难说清,但应实事求是,不要认为是理所当然,而是要把计划和困难讲清楚。只要领导重视,认为且有必要,一定会安排手下的工作人员做出合理的补救措施。
如果是家庭还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只是目前,尚不具备重新建盖的能力。自己先想办法找到安身之所,毛主席说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再进一步联系村委会,看看能不能把危房改造纳入到合理的政策补助范围内。但要注意,是在自己完成建设,并经过人家验收合格后,才能得到相应的补助,不是说先把钱拿给你,你才动工建设。
如果是独居的老人,自己的子女在村中有房的。更好的办法就是找到子女,由他们出面来解决问题。我们不能把子女该尽的义务,全部推给国家,这个显然不适合,政策讲究的还是一个“公”字,“天下为公”嘛。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图片来源于 *** ,联系必删!
每个地方不同,管理也不一样,我们这边暴风雨过后房屋漏水找谁找自家人维修,找村干部什么的,他们也不管,只有自己人才给修,特别是老年人的屋子,容易漏水,只有自己子女才给修,别的没人管的,这就是现实社会
找村干部反应呀 。村干部虽官不大。可本事大着呢😁😁😁。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管空气。
村干部其实就是 *** 和百姓之间的桥梁。和是 *** 的眼睛,如一个乡镇府。要管好多个自然村。每个村又住不同的位置。很分散。 *** 里就那么十几个人。离村庄又远。百姓家发生了什么事情 *** 是很难之一时间知道的。能做到之一时间知道就是村干部。
村里发生啥大小事情多数由村干部向 *** 反应情况, *** 接到反应后情况后。就会①个1个的去解决。
当然有时候村干部也会卡老百姓家所反应的情况。那样子你得自己去找 *** 民政部门反应了。一般你这种情况,村干部还是不敢卡的。
危房关系到百姓的生命安全。还能有啥比生命更重要的,在农村。所以你就直接找村干部就可以了。
另外,优其是少数民族地区。本地或民族语言比较严重。 *** 里,有时会是外来人工作的。这就会造成语言上有代沟,有时候工作人员会懂。但是也是二把刀。似懂非懂的。这样子就会造成。你要表达的。他听不太懂。尴尬局面。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农村的话,一般像这种情况是先找村委;如果村委不负责不管的话直接到当地的 *** 反应相关情况也是可以的。
我们这边一般每户都有固定的村里的帮扶人或者是联系人,每次暴雨或者长时间的干旱过后他们都会来统计受灾的情况。即便是没有相关的自然灾害平时他们也会两三周到家里来看看。像房屋变危房这种情况是可以向村委反应的,由村委向 *** 报灾然后申请相应的危房改造的款项。如果向村委反应后他们不管的话,就直接到 *** 部门进行反应,一般像危房这样可能会造成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 *** 部门都比较重视,一般情况 *** 不可能不管的。
实在是当地 *** 也不管,那就继续向更上一级的 *** 反应吧,总书记一次又一次的强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人民服务是 *** 的天职!相信这样的事是不可能没人管的!
如何看【河南蓝天救援队发布通告,警告作秀团队赶紧离开】?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都有蹭热度的存在。
真正去救援的,不会一边拿着手机摄像机拍摄,一边装模作样的去做所谓的救援。
比如说那些救人落水的,是先掏出手机拍几张,还是衣服都顾不上脱直接跳进去救人,恐怕不用我多说。
真想参与救援的,就应该先和当地的主管部门联系,听从安排,在统一指挥下展开救援。而不是胡乱跑,反而添乱。
如果说这场暴雨是天灾,那么有些作秀的就是在增加人祸。所以让这些蹭热度的作秀团队们滚出去,真的不过分。
另外对于捐款的有人说是作秀,比如说有些心胸狭隘之辈,质疑韩红和鸿星尔克的是作秀或者热点营销。那么我想说一句,如果你也愿意像韩红那样倾家荡产的去作秀,也不是不可以呀。你也愿意像鸿星尔克那样在濒临倒闭的情况把大半个家底都捐出来做营销,也可以理解呀!关键是,你有没有韩红的坦荡和鸿星尔克的担当!如果没有,那就闭嘴吧。
普通老百姓,当然不可能像企业家和明星那样动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万的捐助,但尽一点微薄之力还是可以做到的。就像这次的鸿星尔克一样,他们心系灾区,老百姓给他点支持,这就是善因善果。老百姓心中有杆秤,那些作秀的,只会让我们更反感。
我相信,在暴雨中参与救援的普通人,绝不会有时间去拍段子。
任何拯救生命的救援都不容许作秀!
这是不可违背的原则性问题。
大爱无疆,大爱无痕。珍惜生命才能热爱生活。
懂的生命的价值,才能更好的服务社会,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同时也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别人的尊重。
作秀既作假。是对生命的漠视和不用负责任!
必须坚决杜绝这类事情!
而且必须清场!除专业救援队,医生,护士和军人等职业救援人员以外,所有闲杂人等一个不留全部离开。
因为生命救援需要高尖端的专业人才。闲杂人等只会添乱!
09年的时候曾经有过一个新闻,一个城市的一家企业起火了。当时火势很大,浓烟滚滚,十多里之外都能看到。
于是很多人前去围观看戏。导致消防队的车辆,和医院的救护车无法通行。
严重延误了救援的黄金时间。致使好几个人失去了生命。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俗话说,大灾之后必有大疫。
这次洪水之后,下一步的救援是以防止疫病,重建家园为主。
各种消毒工作都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作秀的人不仅帮不上忙,还要浪费物资,甚至传染疾病。
纯粹的添乱!必须杜绝!
很多人没看明白这个公告的意思,这是蓝天救援队内部的事,有的蓝天队伍借蓝天救援队支援河南的名义,行筹款,骗名,到现场不干活的事。蓝天救援的名誉是蓝天平台和蓝天志愿者共同创造的(我也一直以曾是蓝天救援志愿者而自豪),应该珍惜。
其他公益团队也一样,去帮忙,不要去添乱。
每一次大灾大难都会有人一心一意抗灾救险,有人削尖脑袋追名逐利。善良者眼里灾区是人间炼狱,投机者眼里灾区是名利场,人性罢了。我觉得救灾抢险应分时段、分区域管理各方力量。
在初期的黄金时段,应由国家级救援力量直接介入,以包括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国家救援队、医疗队伍为主,由各省级、直割市组建的救援队伍为辅,由民政部门认可的民间救援队做为补充(多一份力量,多一份希望),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其他社会各界筹集的资金和物资应畅通进入,救援队伍不应立即跟进,但可以登记在册,先由当地 *** 部门先行甄别其综合能力。登记在册不仅方便统一管理,还有个用意,如发现在救援中不作为,误事误人,即事后追责。
救援中期,重灾区域还是以初期国家级、省级力量为主(毕竟已熟悉灾区情况,也更专业),次重灾区域由初期进入的民间救援力量为主,受灾较轻区域交给已经通过审核,登记在册的民间救援力量。
救援后期,主要是恢复民生,重建工作,各方面都以尽快恢复当人民生活和秩序为主,个别做秀者,如不防碍救灾重建,不损人利己,愿出力者,应该欢迎。
*** 也应加速紧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和补充,让真正的施救者们无烦扰之忧,让投机者们有敬畏之心。
作为蓝天救援队,各个平台都能查询到,是民间自发组织的具有一定资质的救援团队。同时总能在灾难到来之时,抢在前面,与中国人民 *** 一道冲锋陷阵 抗击灾情。
然而在大灾大难时,却总能看到各式各样的作秀团队出现在灾区现场。还没有参与救援,就开始各式的拍照视频,上传网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在做什么。真正做好事是不留名的。
捐赠爱心,到灾区支援。还需要我们冷静对待,不管出于哪种目的,出发点还是好的。可是临时组建团队救援,专业性还是有待考证。像洪水灾难,更需要专业性更强。如果我们在现场参与救援,由于不专业性,可能会导致救援部队,还需要分解一部分救援设备用来保护临时组建的人员。这样就给救援带来众多不便。
参与救援,固然是好事。我们需要量力而行,不能一味的为了赚取流量,作秀参与救援工作。需要我们时,我们可以奋不顾身的参与,我们更应该给专业团队让出绿色通道可以争分夺秒的抢救受灾群众。
大暴雨下,邻居家大树倒下来把房子咋漏了,可以索赔吗?
这种情况我觉得可以索赔,毕竟邻居家的大树倒了,给你家的房子造成了损失!
你可以先与邻居协商解决一下,关于赔偿数额的事情!如果对方不理不睬,你也可以找相关部门去帮助你解决!如果你在农村,我觉得你可以找村干部,如果你在城市,我觉得你可以先找社区帮下忙来解决这样的纠纷!
如果以上的解决方案都行不通,或是不奏效,那么你还可以去法院起诉邻居进行索赔!法院也会针对损坏的程度做出相应的赔偿金额的判决的!
这种邻里之间的纠纷更好是心平气和的以协商为主,不要吵也不要发生更大的矛盾,因为这种问题是可以解决的!也不要一味地责怪对方,因为对方或许也不希望这种情况发生!
这不是人命关天的事,所以,没必要太较真,赔偿了也就算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之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同时更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项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2、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之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3、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4、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5、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前款之一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树木致人损害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6、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无过错,免除其赔偿责任。7、不可抗力,如果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免除其所有人、管理人的赔偿责任。8、不可抗力与一般自然力原因不同,例如本案,树木枯枝应当及时清理,风大刮断枯枝,其管理人有过错,不是不可抗力。9、完全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树木致害他人,其所有人、管理人免责,损害赔偿责任应由第三人承担。如果第三人过错行为与树木的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行为相结合而发生致害结果,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完全由于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免除树木果实的所有人、管理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凌云沙里乡遭强降雨袭击,大片农作物被淹, 你怎么看?
首先对凌云县老乡遭遇强降雨灾害表示同情,希望大家迅速开展自救。
之一,迅速开展灾害统计。每年进入汛期,全国都可能受暴雨及风雹灾害,尤其是南方的一些地方。大家面对灾害,要配合乡镇 *** 做好灾害统计汇报,以便国家预判灾情,国家依据灾情汇报,根据预案做出反应,发放救灾物资,欠款等。
第二,排查险情,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雨灾情况及次生灾害做好积极应对。及时关注天气预报,村干部要细致排查住危房户迅速撤离到安全住所。对排水系统要查看是否畅通,以免造成财产及人员伤害。
第三,开展灾后自救。根据地方种植习惯特点,排放地内积水,在当地农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农作物自救。实在不能保留的农作物,及时改种生育期短的农作物,尽量减小损失。
第四,如果农作物上了保险,配合保险公司统计灾情,争取保险赔付。我们这里每年种植玉米、小麦,两季都给农作物缴纳保险,遇到自然灾害,虽赔付不多,但总比没有强,保险费几块钱每亩,赔付怎么着也得百十块吧。
希望老乡们能够积极面对灾情,度过难关。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村支书暴雨救人牺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村支书暴雨救人牺牲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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