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怀孕能报销吗_兖矿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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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怀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怀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兖矿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一、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怎么规定的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个人帐户划入办法

个人帐户资金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和退休费用为基数,按以下3个年龄段规定的不同比例划入: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按2.3%(含个人缴费)划入;45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2.5%(含个人缴费)划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按3.4%划入。

(2)统筹基金支付办法

住院起付线标准:三级(含)以上医院700元、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参保人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的,三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500元,第三次400元,以后为300元;二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400元,第三次300元,以后为200元;一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300元,第三次200元,以后为100元。

更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年度更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和门诊慢性疾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费用)。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起付线以上更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规定的慢性疾病、特殊疾病和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线标准为700元。门诊规定的慢性疾病、特殊疾病根据病种确定不同的门诊更高支付限额,重大疾病年度内门诊更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在起付线以上,更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二、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有什么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农村医疗保险对怀孕能报销什么了?

怀孕了农保也是可以报销的,女性可以通过医院直接保障进行报销,也可以选择在出院后带齐所需要的各种资料,交由给村里的负责人帮忙办理。

女性在怀孕的时候除了可以购买由国家立法需要企业为职工购买的生育保险外,还可以购买以下两种保险:

1、母婴险。这是一种能够同时保障孕妇和宝宝的保险,女性可以在怀孕期间购买,一般这种保险所需要的费用不高,一般是几百元左右,保障的时间长达五年,其保障范围包括了孕妇在怀孕期间的疾病保证和身故保障,另外还有宝宝的一些先天性疾病保障和死亡保障。

2、高端孕产险。相对于母婴险来说,这种保险比较高端,因为保障的范围是涵盖了怀孕的整个过程和生产后的费用,如孕妇生产时、婴儿的健康检查和疫苗费用等等。这个保险需要在未怀孕之前就要参保了,而且需要至少连续两年的投保,还有一年的等待期,其价格也相对高一些,至少也要1万元。

农村医疗保险通常可以报销孕产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以及产后康复等方面的费用。但是,具体能报销哪些费用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向当地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咨询。

同时,农村医疗保险通常不涵盖所有的医疗费用,例如孕产期的并发症或者是一些特定的医疗服务,建议您在考虑怀孕时咨询医生并了解相关的保险政策。

山东省生育险报销标准2024?

山东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流程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之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生育津贴实行按月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所在用人单位应继续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按人头定额结算,标准为1200元,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怀孕的增加600元。

 

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不伴有生育并发症的,实行按定额结算,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结算,具体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2个月以内(含2个月)引流产的700元;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引流产的2100元;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2700元。

 

2.顺产2700元,每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元;阴式手术产3100元,每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元;剖宫产5500元,疤痕子宫(有子宫手术史)增加700元;生育同时做绝育手术增加390元。

 

3.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350元;因病情需住院取出宫内节育器(门诊取环失败、节育器嵌顿等)2000元;绝育手术费1200元;复通手术费1800元。

 

孕妇肝素医保能报销吗?

孕妇使用肝素治疗的费用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通过医保报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孕妇使用肝素治疗的费用需要在医院开出需要的费用清单,并保留好原始的收费发票等相关单据。

2. 孕妇使用的肝素种类需要是国家、省、市认可,并经医生开具用药处方。

3. 孕妇在进行肝素治疗期间需要在医院开具病历,并保持好病历档案。

4. 孕妇使用肝素的费用在医保的报销范围内,可以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和地区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比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医保机构或医院进行详细了解和规划。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怀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怀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报销 兖矿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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