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东莞市医疗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东莞市医疗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外市户籍能在东莞购买居民医保吗?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外市户籍的居民在东莞购买居民医保是可以的。根据《东莞市居民医疗保险条例》,居民医保适用于在东莞市居住的居民,不论户籍所在地。因此,外市户籍的居民只要在东莞市居住,就有资格购买居民医保。购买居民医保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保障和报销待遇,有助于解决医疗费用问题。具体的购买流程和条件,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保险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东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之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管理以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市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科学化、规范化、便民化管理。
第四条 市人民 *** 、园区管委会、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环境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环境卫生工作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环境卫生工作监督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和考评机制,指导和监督园区、镇(街)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园区管委会、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务、公安、工商、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保障公众知情权,公布城市环境卫生信息,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参与程序,保障单位和个人依法参与和监督环境卫生管理。
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卫生保护志愿服务,促进城市管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鼓励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制定保护环境卫生公约,动员公众积极参加环境卫生保护工作。
第六条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卫生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推行数字化服务,公布 *** 、网站、信箱、电子邮箱和数字化服务平台,及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行为,并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第七条 市人民 *** 应当将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效能考核,建立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
市人民 *** 、园区管委会、镇人民 *** (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在环境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条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教育、文化广电、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安排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活动。
学校应当结合教育活动进行环境卫生知识教育。
鼓励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管理人在广告设施、广告刊播介质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刊播环境卫生公益广告。
东莞市房屋建设条例?
1、自建房需找有资质的机构设计图纸
应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现行规范要求出具正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应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自建房需找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
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并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至少配备一名经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3、施工企业应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加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为雇工购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
4、限制使用竹脚手架和木支顶模板支撑系统,优先采用钢管、套扣、轮扣、碗扣式模板支撑系统。
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应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标准和规范要求搭设,限制使用竹脚手架和木支顶模板支撑系统,优先采用钢管、套扣、轮扣、碗扣式模板支撑系统,并按要求做好临边洞口等防护措施。
11月起,东莞将正式实施自建房新规!想住新屋要这样做...
5、必须使用合格的物料提升机(双轨四绳),经有资质的安装单位安装并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主要建筑材料(钢筋、水泥、砌体)应保存出厂合格证,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主要建筑材料(钢筋、水泥、砌体)应保存出厂合格证,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镇街可结合实际确定送检项目和比例,现场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桩基等重点部位应按规定进行检测,镇街可结合实际明确有关检测要求。
7、农民自建房施工完成后,业主应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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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街坊们以后建自建房,再也不要随便找“工头”搭手架了,无论是设计、施工都遵循新规哦!
东莞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1电动自行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当自购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登记上牌前,驾驶人可持购车凭证临时通行。
2市区道路不得搭载1.2米以上儿童
东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怎么查?
1、电脑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2、微信查询:关注东莞公众号(donggbdb)微信公众号,发送[1]或者[社保]即可直接查询社保账户余额、缴存记录及明细等内容。
法律依据:《广东省东莞市社保条例》
第三条 社会养老保险实行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保险和单位补充保险等多层次的保险。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单位为被保险人建立补充保险。
第四条 社会保险部门主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行系统管理。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东莞市医疗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东莞市医疗保险条例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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