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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对幼儿的拉扯行为能算打孩子吗?
幼师,对幼儿的拉扯行为,不能随意定性为打孩子。
因为孩子毕竟是未成年人,告状与幼儿的认知发展、道德判断力、道德评价能力的发展密切相关。家长又不是孩子,并不能以幼儿的一面之词,将老师对幼儿的拉扯行为或正常管理,定性为打人行为。幼儿的告状与其年龄特点有关。小班幼儿处在自我中心阶段,告状的内容多属于自身利益有关的,要求解决的强度高。中班幼儿,开始转向注意同伴的行为规范。大班幼儿,则更多地关心同伴与同伴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于年龄小,心理简单,心理有了什么思想、情感马上就会表现出来,行动也特别容易外露;不像年龄较大的孩子,心理比较复杂,善于掩饰自己的思想。所以,往往由于一点具体的小事,就极易引起他们的矛盾、纠纷,甚至动起手来,矛盾多、纠纷多,当然“告状”的也就多了。家长首先要分清幼儿告状的目的。有些孩子的告状是想借大人帮助自己“整垮”对方,有报复别人的意思,当然这是极少数的。这时家长和教师就要进行严肃批评,让孩子懂得要与人为善、友好相处,相互宽容。绝大多数孩子的告状都是为了讨一个“公道”。家长和教师应该弄清原因,掌握孩子的心理,区别对待。并不能以自己孩子的一面之词,而误认老师会打孩子。两个学生在课下玩耍,不慎一学生骨折,班主任有责任吗?
没有。
就这个问题,曾经专门咨询过律师,也处理过类似的事故。
首先,学生的监护权永远是家长,父母或直系亲属才是孩子的之一监护人,学生在校期间,学校依法享有管理权,学生有管理学生、告知安全常识,查处安全隐患的义务,也就是说老师应该教育学生告诉学生哪些事情能做,哪些是安全隐患,不能做。并依法依规对学生进行管理说服教育。如果学校没有告知学生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要收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问责,老师也会受到相应的追责。但是老师们,尤其是班主任们一定会告知最基本的安全常识的。毕竟谁也不希望出事,更不希望牵连到自己,要不真成了“挣着买白面儿的钱,操着卖白粉儿的心❤”,老师们都会习惯性的或者业务自觉的,进行宣讲的。更不用提学校每年开学都要求,并且留有文字记录了。
其次:学校按上级要求都会购买校方责任险,一定要注意,是校方有责任的情况下保险才会生效,保险公司自会介入,学校只需要如实上报情况,其他跟学校没有关系,不会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行,更不会关联到相关老师。
最后:对学校、对老师、对教育,还是希望社会多一份理解与包容,国将兴必尊师而重傅。出问题了要追究学校问题,追究老师责任,恨不得赶尽杀绝,照比逻辑,您孩子每天安全的上课,安全的走出校门是否都应感谢老师们、感谢学校、感谢教育。当您孩子一天天长大,知识储备远远超过上辈,您是否应感激涕零?
看过一篇新闻:日本的学生在学校意外坠楼身亡,父母悲痛安排后事之余,专门到学校向全校师生道歉,给学校带来麻烦,给学生带来惊吓!倘在当下,必是校方赔礼道歉加巨额赔款、追究相关老师责任才能磕头了事的。我们仇视日本,却也应该正视日本,深思己过。
再有换位思考:老师和家长之间不是上下级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如果是您的父母或者妻子在照顾孩子发生意外,您会不会也考虑追究他们责任呢。
常说跪着的老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请对教育保存一丝敬畏。
两个学生在课下玩耍,不慎一名学生骨折这个事班主任是没有责任的。
现在的一些家长孩子有一点事儿就要找学校,找班主任。一个班几十个学生,下课后班主任不可能再领着学生们玩儿,下课在操场上学生嬉笑打闹是很正常的事,但两个学生打闹失手导致一名学生骨折,应该由学校折成班主任或由政教处来处理,现在的学生都有校园意外险,受伤的学生该治疗就治疗,至于赔偿问题由学校出头,召集两个学生的家长来协商此事。
有一点,不要把责任都推给学校,应该谁承担的就谁承担。
有,讹死他们就好了,没人教书了,天下太平。[发怒][发怒][发怒][发怒]
这种不遵守纪律的学生,根在家长身上。家庭教育才是之一位的,不能把孩子放到学校就和家长没关系了,出什么事也由学校甚至老师买单。
上个学,又不是卖给学校了。你出了几个钱?老师啥都管?谁给你孩子弄骨折你找谁去,再说学生都是有在校保险的。我自己孩子就有一次军训滑倒,骨折了,还不是自己去看病,看好了发票交给学校。学校给走流程报销,是不全报销不记得了。有事情,找办法解决,别到处找谁的责任。要说责任,你自己也有责任,谁叫你把孩子放学校的?
班主任有没有责任。分两种情况。
作为班主任。是学生在学校的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两脚神兽们,精力旺盛。在家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大家子,看一个都看不住,会磕着碰着造成人身伤害。一个班主任看几十个两脚神兽。更看不住。能不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在班主任,而在两脚神兽他自己身上。
班主任既然是教书的。那么班主任的义务重在教。如果,经常把安全两个字挂在嘴上。而且让学生就安全问题写了保证书。命令学生课间不疯闹,保障自己的安全。隔三差五在家长群里提醒家长,在家里配合老师,警告孩子不许疯,不许跑,守纪律。这样班主任的义务就尽到位了。孩子在学校里出了人身伤害。只要是他自己疯闹造成的。班主任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因为责任已经尽到位了。班主任手里头有孩子保证不疯闹的保证书。有家长签字。 *** 群里也有截屏。你还找班主任,找也白找。
但是如果班主任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管教义务。那就完蛋了。被家长要求赔偿,被学校领导批评,吃哑巴亏。这些亏,都是要吃的。这叫花钱买教训,又叫受挫涨经验。
教书有风险。老师们,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你尽义务的证据,在备课本中,在活动记录中,在家长群信息中。做到位了,咱们就能安安心心教书了。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幼师推搡幼童打头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幼师推搡幼童打头部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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