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意 !!!
二次补偿来啦!
2024年度南康区城镇职工
二次补偿开始申报啦!!!
办理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8月10日
哪些人可以享受
二次补偿呢?
—、补偿对象
2024年参加了赣州市
南康区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且按时足额
缴纳医疗保险费
的参保人员。
二、 补偿标准
2024年度发生的符合
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三个目 录”范围内的,
住院医药费个人负担
部分达到2000元以上
部分补偿80%;
门诊特殊慢性病和特殊
检查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达到1000 元以上
部分补偿80%。
三、办理程序
参照市本级医保经办
机构做法,
结合我区实际,
细化“简政便民”服务措施,
对符合二次补偿
条件的对象,
实行“预约办理,
不见面办理”。
补偿的办理方式
一、预约办理
参保人员可通过 *** 预约,
选择邮寄办理、
现场见面办理等 服务。
预约现场见面办理的参保人员,
无需提供门诊住院发票等
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仅需携带参保人社会
保障卡原件即可。
无法提供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存折(卡)信息的,
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
代办人与参保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须提供亲属证明。
现场办理地点:
南康区蓉江东路316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待遇审核窗口
预约 *** :0797-6625025
二不见面办理
(1)授权办理。
以往年度申报过二次补偿
的参保人员,已同意并
自愿授权医保经办机构
直接转入参保人员提供的
银行账户的,
无须再次申请,
将按原渠道转入
二次补偿资金。
(2)掌上办理。
首次申报二次补偿的参保
人员,可通过“赣州 医保”
微信公众号或本人
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查询服务”,
查询并确认二次补偿金额,
如实填写本人的身份证、
银行账号等信息
即可实现不见面办理。
“赣州医保”公众号查询办理↓↓↓
自行输入本人信息后
点查询或依托医保电子
凭证一键登入
↓↓↓
↓↓↓
(3) 依托社会保障“一卡通”办理。
对逾期未办理的,
根据《江 西省人民 *** 办
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
“一卡通”应用工作的通知》
(赣府厅字〔2024〕62号)
文件有关推进社会保障
“一卡 通”应用精神,
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中心南康分中心直接将二次
补偿资金转入参保人员本人
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
二次补偿资金发放的
时间与方式
一、时间安排
二次补偿经办时间为:
2024年6月10日至8月10日。
二、资金发放
二次补偿金额以赣州市
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依据,
符合二次补偿条件的
参保人员应在规定
时间内申请办理。
(一)资金发放时间
为提高工作效率,
减少工作环节,
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南康分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
适时分批次发放。
(二)资金转账方式
赣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中心南康分中心通过银行转账
方式将二次补偿资金发放至
参保人员授权的银行账户
或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
END
来 源:区医保局
@南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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