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4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4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若是符合这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可以取出: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移民国外;意外死亡。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4条规定,可以了解到,已经缴纳的社保里的钱是不可以取出来的,因为在参保人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前,并且没有交纳够15年的话,社保费用是不予以返还的。
4、《社会保险法》第14条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国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提取养老金:缴费本人死亡;已达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0岁;缴费本人移民。
5、社保一般是不退钱的,因为这社保可不是你想交就交,想退就退的。2011年7月1日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之基本养老保险部分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劳动法社保补缴规定
法律主观:社保补缴国家规定: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 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
允许补缴的时间:允许补缴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当地实行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之日。
按照法规,公司社保补交最多只能补缴24个月,也就是两年内的保险,超过两年以外的保险是不能申请补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4、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等规定查询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保险法关于缴纳社保的规定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规定包括: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内容;缴纳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处理;社会保险法征收机构;不按规定缴纳的法律责任;缴纳方式;其他。
单位交社保的法律规定是《社会保险法》中有关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的30天内办理社保,如果未及时办理社保的,是需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
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法律规定包括:《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之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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