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1、法律主观:可以先要求用人单位按照 更低工资标准 支付 工资 ,如用人单位拒绝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 部门举报,要求其按照规定支付工资。
2、之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3、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制定本规定。
2、法律分析:《关于实施若干规定》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9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全文共四十八条。
3、之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4、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劳动者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或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法律主观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关于社会保险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的 诉讼时效规定 : 《 劳动保障监察 条例》第20条规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法律主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客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公司对其罚款处罚,合法吗?新劳动法有没有相关的条文?
是不合法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的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劳动法中写明不得克扣工资,单位没有任何权利扣员工工资,具体规定如下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分析:依据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是没有权对职工罚款的,如果职工被无故克扣工资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不合法。在我国立法并未明文规定企业罚款权,并对适用的情形、程序、罚款额幅度进行严格规制的情形下,承认企业罚款权不利于保持企业用工自 *** 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平衡。
如果在劳动者没犯错,没有明显扣罚工资理由的前提下,公司扣钱是不合法的,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劳动合同法》对做错事的员工,没有明确约定处罚条款的,按现行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对员工进行处罚的,没有法律依据,不过如果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
不合法。用人单位并非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因此不具备法律授权罚款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的罚款行为一般是指企业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经济处分,要求员工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或以扣发工资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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