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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年不可抗辩的法律依据
经常听到有人传言,说购买保险时健康状况不符合条件,不如实回答健康告知的问题,超过2年就一定会赔。
他们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1】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2】
看着好像说的很有道理,实际上,他们只说了一半,
《保险法》第十六条剩下的部分是: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4】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5】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二、为什么会有“两年不可抗辩”?
不可抗辩条款是为了度过“诚信危机”,重塑保险公司的诚信形象而出现的。
18世纪末到19世纪上叶,当时的英国,保险事故发生后,一旦发现投保人有不如实告知的事项,
即使是已经生效数十年的长期保单,保险人也会认定保险合同无效,拒绝向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履行赔付义务。
这使得购买了保险的善意被保险人无法得到预期的经济保障,由此而出现的合同纠纷案层出不穷,与日俱增,保险公司也因此被称为“伟大的拒付者”。
这种现象直接导致了保险公司的信任危机,威胁到了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为了重塑保险公司的诚信形象,1848年英国伦敦寿险公司出售的产品中首次应用了不可抗辩条款。
三、如果2年后保险公司发现被保险人没有“如实告知”,会赔吗?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相关关键词,发现关于合同生效两年后的纠纷非常多,不少都经历了二审,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各执己见
被保险人想依据2年不可抗辩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公司被消费者的非常恶劣的隐瞒行为不支持,指控消费者“恶意欺诈”的
因此,超过2年后能不能赔,还要分具体情况,这其中有几个关键点:是不是如实告知、有没有超过2年、双方是不是存在争议、打官司能不能赢
四、不如实告知,可能面临的问题
(1)2年内出险:可能不赔
谁都不能够保证自己两年内不会出险,保险转移的本来就是“不可预测”的风险。
合同一旦解除,理赔自然无从谈起,情节严重的,保费也退不到。
这是“不如实告知”的客户可能面临的之一个风险。
(2)2年内被查到:可能解除合同
投保起两年内,保险公司会进行抽样调查,一旦发现有隐瞒告知的情况(足以影响是否承保或提高费率),就可能解除合同。
这是“不如实告知”的客户可能面临的第二个风险。
(3)熬过2年:看情节严重性
使熬过两年,保险公司仍有拒赔的可能。
由于不可抗辩的条款约束,两年以上的保单,性质轻微的不如实告知(尤其是和保险事故无直接关联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不追究;
但如果性质比较恶劣,仍然存在拒赔的可能。
这是“不如实告知”的客户可能面临的第三个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走司法渠道打赢了官司,时间成本也非常高,
作为一个急需资金救命的病人,不一定有足够的心态、体力和财力去跟保险公司周旋,因此并非上策;
五、辉辉建议:
不如实告知会让理赔结果不确定(可能不赔),即使后期花费时间去打官司,也不一定赢(看具体情况)
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在知道情况时承保了,理赔结果更加确定
建议在投保时如实回答,避免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好了,关于“2年不可抗辩条款”的内容就说到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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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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