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创作挑战赛#
过去,职工社保卡医保账户上的余额,只能由本人使用。但现在,不少省市逐渐扩宽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使用权限,允许医保个人账户与家人共用。
比如,北京2024年12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即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但前提是家庭成员需要参与共济备案。
一、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要具备2个条件
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2个条件:
一是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是须进行备案。
另外要格外注意的是,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二、怎么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
10月15日起,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洲机构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
自12月1日起,备案成功的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
三、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使用的范围如何?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医疗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的是个人账户资金,而不是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只能本人实名使用。
四、各省市的要求和操作流程大同小异,但不同省市对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的推广进程不同,想了解自己的医保能不能给家人使用,建议先向当地社保局咨询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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