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医保协议药店稽核情况的通报
县医保中心、各医保协议药店:
2024年4月17日到4月25日,全椒县医疗保障局组织5个检查组,对全县医保协议药店进行全面稽核,现将稽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稽核内容本次稽核重点查处医保协议药店是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超范围营业;
(二)摆放、销售国药准字、中药饮片(要有《国家药典》或饮片生产厂商标识)、药械字、消字号和食健字号(蓝帽子)以外的物品;
(三)有假、劣、过期药品摆放、销售;
(四)进、销、存管理不完整、不准确;
(五)执业药师不在岗;
(六)处方药和慢性病药管理不规范;
(七)医保卡刷卡购买生活用品或套现;
(八)其他违反协议管理的违规行为。
二、稽核结果稽核中发现部分药店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超范围营业,共计5家;
(二)摆放妆字号、食健字(非蓝帽子)和生活用品,共计7家;
(三)电脑库存与实际库存数目不符,共计9家;
(四)执业药师不在岗,共计25家;
(五)处方药登记不完整,共计21家;
(六)医保刷卡系统与销售系统记录不一致,共计8家。
三、处理结果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药店医保协议管理规定,对24家违规药店给予暂停刷卡结算、解除医保协议等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县医保中心要严格落实本次稽核处理结果;
(二)各协议药店要对照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三)各协议药店要按照医保协议管理要求,加强管理,规范行为。
2024年5月20日
全椒县医保协议药店稽核处理情况表
来源:美好全椒、全椒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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