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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城市职工医保报销封顶多少?
一、基本医保报销政策。住院全市执行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200元、500元、1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分别为85%、75%、65%,年度封顶线10万元的统一标准。竹山县人民医院属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即起付线为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5%。
二、大病保险待遇。凡参保居民患病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年度累计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补偿。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范围的个人自负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按60%;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按65%;10万元以上按75%,年度封顶线为30万元。
十堰职工医保报销标准和比例?
如下
1、住院全市执行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200元、500元、1000元。
2、政策范围内报销比分别为85%、75%、65%,年度封顶线10万元的统一标准。竹山县人民医院属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即起付线为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5%。
十堰市医保局2024年二次报销?
根据十政发〔2009〕30号文规定:城镇职工医保参保患者住院费用个人负担指:年度内参保患者所发生的住院总费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或大病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费用减去自费费用,再减去3000元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进行二次补偿。二次补偿报销标准为:个人负担合规费用3000元以上至1万元的报销45%,个人负担合规费用1万元以上至2万元的报销50%,个人负担合规费用2万元以上的报销55%。
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助指:缴纳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年度内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大病救助或二次补偿的规定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合规费用(不含自费费用)的,再按90%的比例报销。
一个年度指:当年 1月1日—12月31日办理了医保出院结算手续时间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十堰城镇居民医保报销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十堰城镇居民医保报销的3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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