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报销医药名录查询 退出医保十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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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江苏医保报销医药名录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江苏医保报销医药名录查询,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1个与退出医保十种药?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退出医保十种药?

退出医保十种药?

4月29日,国家医保局官网正式挂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指出,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称《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十类产品将不被纳入《药品目录》,有六种情况之一的药品经专家评审后直接调出《药品目录》。

十类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保健药品

✔乙类OTC药品;

✔破壁饮片、精制饮片等对标准饮片进行再次加工的饮片;

✔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纳入诊疗项目收费的诊断试剂、检验试剂等;

✔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 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直接调出《药品目录》

✔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被有关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被有关部门、机构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

✔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

✔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

✔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倩形。

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

监管将更严

各级医保部门要督促定点医药机构提高医保用药管理能力,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制度规范,建立健全药品“进、销、存”全流程记录和管理制度,确保医保用药安全合理。

将《药品目录》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内容,强化用药合理性和费用审核,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将医保药品备药率、非医保药品使用率等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挂钩。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落实医保用药管理政策要求,履行药品配备、使用、支付、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明年1月1日起,111个药品不再报销,调出医保目录。

日前,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增补药品首批消化名录的通知”,将111个药品调出医保,通知显示2024年1月1日起首批消化药品发生的费用不再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地方增补品种,开始退场

早在2024人社部版医保目录中,要求“规范各省药品目录调整”,要求各省(区、市)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对《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不得进行调整,并应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乙类药品调整,调整幅度是不得超过15%。

2024年国家医保局在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时,在“药品目录”部分特别强调:国家统一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执行,原则上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 *** 增加目录内药品。

这实际上意味着,地方增补的医保目录将退出历史舞台。

今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了加强医保目录的管理:逐步统一医保药品支付范围,建立谈判药品落实情况监测机制,制定各省增补品种三年消化方案,2024年6月底前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并完成40%省级增补品种的消化。

此后,多地积极响应号召,截至目前,已有多个省份已宣布数千种药品省增补药品将从医保目录删除。

7 月 1 日,云南省医保局印发《云南省超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范围药品消化调整方案》的通知,将837 个药品调出医保,包括 416 个西药和 421 个中成药;

10月15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网公示了《于公布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采购目录部分药品属性调整情况的通知》,对3127个药品的药品采购信息进行了调整,主要针对是药品基本信息的错误情况、地方增补目录信息的取消、国家医保目录的更新。

十类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1.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2.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

3.保健药品;

4.乙类OTC药品;

5.破壁饮片、精制饮片等对标准饮片进行再次加工的饮片;

6.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7.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

8.纳入诊疗项目收费的诊断试剂、检验试剂等;

9.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

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直接调出《药品目录》

1.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2.被有关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3.被有关部门、机构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

4.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

5.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

6.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情形。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江苏医保报销医药名录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江苏医保报销医药名录的1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标签: 江苏医保报销医药名录 药品 医保 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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