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车险理赔收入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车险理赔收入证明,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5个与收到物流公司的赔偿收入如何做会计分录处?收?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收到物流公司的赔偿收入如何做会计分录处?收?
- 工伤保险赔付金额比本人的工资水平低,单位这么做合理吗?该怎么办?
- 员工下班路上被车撞,有肇事方赔偿,公司为何还要付工资?
- 天津4s店汽车保险理赔员的待遇怎么样,一个月的收入有多少,工作环境怎么样?
- 撞死人赔偿和死者工资有关系吗?
收到物流公司的赔偿收入如何做会计分录处?收?
【解答】赔偿不需要发票因为不是买卖关系,开收据就可以了。 因为是导致部分货物破损所以完整的分录是 借: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等 其他应收款物流公司 贷: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 将来收到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同时注意部分货物破损,对于这部分物货的增值是否可以抵扣与你们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一下。
工伤保险赔付金额比本人的工资水平低,单位这么做合理吗?该怎么办?
关于工伤待遇的赔付,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主要内容有这么几项一次性的内容。
1.停工留薪期待遇。因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要为职工发放工资待遇,被称为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可以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确认适当延长,每次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也存在着一定争议,比如有的单位只发放基本工资,因为除了基本工资之外,其他的工资待遇是跟绩效和加班费相关的。
但是,另外一种观点认为,职工的工资总额是包含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在内的工资总和。除了一些餐费补贴之外,其余的都应当算为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应当按照前12个月职工正常工作时获取的工资收入待遇的月均值计算。这一观点也符合关于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和经济补偿金的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附则中明确,条例中所称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而缴费工资应当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规定来执行,所以理论上应当以第二种观点为准。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伤残情况来支付的,1~10级伤残分别是7~27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本人的工资为基数,10级伤残是发放7个月的本人工资。
3.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两种补助金主要是为了弥补职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就业或者治疗时产生的额外损失。具体的标准是由各省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或者实施办法明确的。一些省市是定额,一些省市是跟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比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山东省规定是10级工伤是4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8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4.丧葬费、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这三种待遇是在《工伤保险条例》里明确规定的,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供养亲属数量、关系,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更高不超过10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24年是785020元。
这些待遇必须要按照规定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待遇都应当有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承担。没有发放到位或者发放标准不达标,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和人民法院提起 *** ,他们会依法维护我们的权益的。
员工下班路上被车撞,有肇事方赔偿,公司为何还要付工资?
这个事情可能处理时有问题。一般来说,理赔的时候他要提供误工费证据,也就是单位考勤表,工资卡流水和纳税证明,没有这些一般是拿不到误工费的。对方律师不可能不计较这些。也就是说,单位不发给他工资才能拿到误工费的。
就题主的几个问题,简要说明一下:
1、对方已经赔了她5个月误工费,加上公司已经发的3个月,她事实上已经拿走了8个月工资,她是否应该返回公司发给她的那3个月工资?
既然对方已经拿了对方赔偿的误工费,单位的工资应当退回。
2、她7月份已经办理退休,我们没有再继续返聘,我们是否还存在劳动关系?
退休以后已经没有劳动关系,她的待遇应当有社保部门接管。
3、如果要继续停工留薪,是否应该还是由撞她的肇事方来支付误工费?
理论上只要她能提供误工的证据并且对方认可,是可以继续主张误工费的。司法实践中,退休人员,只要身体没问题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获得报酬是可能的。
4、法院只判了肇事方赔付5个月,是不是认为5个月后她就应该回来上班?
是的。应该回来上班。
5、买的工伤保险到底对公司有什么用?
理论上,她上下班途中,上下班必经之路产生的交通事故也能作为工伤处理,并且和交通事故分别获得赔偿。只是法律上有规定,同一笔费用不能重复报销。
例如,医药费,如果产生了2万元医药费,在交通事故那边赔偿了1.4万,剩下的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药费单据复印件(盖法院档案章)可以在社保那边报销剩下的6千。
具体可到社保中心咨询一下。
天津4s店汽车保险理赔员的待遇怎么样,一个月的收入有多少,工作环境怎么样?
你问的问题感觉你应该没有做过相同工作汽车保险理赔的收入一般都不低,起码不会低3000 (灰色收入很多)但是一般不会 *** 生手因为保险理赔员的工作涉及的知识很多,比如配件价格必须熟悉,要有汽车维修知识,包括机电,油漆,板金,保险等等,还要有你工作4S店该区域的保险公司人员的人脉才做得来
撞死人赔偿和死者工资有关系吗?
撞死他人后的赔偿与死者本人的工资无直接关系。 撞死他人后的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之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之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车险理赔收入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车险理赔收入的5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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