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各地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相比之前,划入金额减少,而减少的金额进去统筹基金用于普通门诊共济保障,而天津市也调整了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减少,每月减少多少?有300元么?天津市医保又有哪些新变化?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减少金额
根据天津市发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退休人员由统筹账户定额划入,且标准不变,70周岁以下40元/月、70周岁以上50元/月、建国前老工人60元/月。
在职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进行了调整,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单位缴纳部分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这样一来,在职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减少0.8%-1.2%,若按照2024年天津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10793.5元计算,在职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全年合计将减少1036-1554元。
天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金额虽没有变化,但还要缴纳每月30元的大病医疗,这么一算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其实并不多,无法支付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
退休人员普通门诊待遇
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调整,增加的统筹基金用于实现门诊共济保障,提高职工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待遇。退休人员门诊年度统筹保障提高至9000元,在盘活个人账户资金的情况下,提高了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待遇。
天津市72岁退休张大爷,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每年240元,3月份在一级医疗机构就诊,产生门诊费用4000元,其中不在政策报销范围内200元,则可报销(4000-200-700)*75%=2325元,自付费用4000-2325=1675元,实际报销比例58%,本年度张大爷剩余普通门诊报销额度6675元。
改革后张大爷个人账户年划入额未变为240元左右,而每年门诊费用的保障额度达到9000元,提高了张大爷看病保障。
医保制度改革,引起广大退休老人热议,但其实医保改革最受益的还是退休人员,虽然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划入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减少,但建立了职工普通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普通门诊也可以报销,报销待遇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而随着当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不断增强,普通门诊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封顶线将进行动态调整。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长期居住和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相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待遇。
同时,也为了解决退休人员去医院的各种不便,将定点零售药店也纳入统筹管理范围。6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024年医保目录,在对药品价值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通过谈判将341个新药以适宜的价格纳入目录,扩大了医保报销药品种类,保证医保用药需求。
天津市实施医保制度改革,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在职人员每月减少划入的金额达不到300元。对于退休人员来说,虽然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不变,但个人账户金额较低难以医疗保障,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提高年度更高支付限额,让更多的退休人员享受到门诊共济保障的福利。#暑期创作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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