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在疫情防控期间,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开展了哪些“不见面”办理相关业务?推出了哪些便民服务举措?2月26日上午,由沈阳日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的专业人士做客沈阳日报社,就相关问题作以详细解答,同时还通过热线 *** 与读者互动,详细回答了读者提出的一些问题。
本期嘉宾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政策信息咨询部部长 徐哲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医疗生育审核部副部长 任莹
热点A 医保门诊规定病种患者最长可开具三个月处方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保门诊规定病种患者需要到医院开药怎么办?怎样才能既保障患者及时开到药又要确保减少到医院的次数?对此,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推出了有针对性的便民服务新举措。
畅通医保绿色通道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针对疫情期间医保门诊规定病种,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支持医疗机构最长可以开具三个月处方,减少医保门诊规定病种患者到医院的次数,保障医保门诊规定病种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热点B 参保居民选定点医院更方便,不用每年都选了
以前,参保居民想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时,每年都需要选一次,而现在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通过系统升级,参保居民选定一次定点医疗机构后,只要按时缴纳医保金不出现断档,就会默认原先选定的医疗机构,这样就不用每年再进行变更了。
办理方式:
1.沈阳市医保局官方网站。
2.沈阳智慧医保APP。
3.本人选择的门诊统筹定点医院服务窗口。
热点C 暂停门诊规定病种现场体检工作
鉴于沈阳市目前疫情形势,依据相关要求,为防止由于人员聚集所造成疫情扩散,经市医疗保障局同意,自2月份起,暂停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规定病种现场体检工作,重新开始时间视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热点D 开展“不见面”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全面采取“不见面”经办模式,通过自助办理、 *** 预约或延期办理的形式,实现业务“不见面”办理,具体方式如下:
一、自助业务办理
1.网站自助办理
参保人员可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shenyang.gov.cn/)选择“个人办事”或“单位办事”,按照提示注册并登录后,点击“医保网上服务”办理医保常用业务。
2.沈阳“智慧医保”APP自助办理
沈阳“智慧医保”APP可自助办理账户查询、卡管理、参保缴费、长期居外、家庭医生、门统定点、权益证明、门规查询、宝宝改名、临时外出、学生异地等业务。
3.沈阳医保服务 *** 024-96856自助办理
4.电子邮箱办理
生育津贴待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医疗费及异地生育医疗费在开通网上自助办理渠道的同时,也开通了电子邮箱办理方式,随时接收参保人员或单位上传的相关材料(邮箱地址:ybzxsyb@sina.com)。
二、 *** 预约办理
1.参保单位业务
未开通网办服务的参保单位,申请开通网办业务、人员在职转退休业务、人员退保业务、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单位经办人信息变更业务可通过拨打市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咨询 *** 预约后,通过电子传输方式办理。
2.参保个人业务
参保人员可拨打市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咨询 *** ,预约就近的医保中心办理灵活就业新参保、续保、停保、在职转退休业务及居民医保停保业务。符合规定的解锁业务可由医院医保办或本人申请,通过 *** 办理解锁。
3.社保卡业务
因社保卡密码忘记无法正常使用及特殊情况必须持卡就医的,可直接拨打沈阳市医保中心卡管理 *** 024-66855118预约办理。
三、延期办理
1.基本医疗保险延期缴纳。疫情期间单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按沈政办发【2024】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执行。非疫情期间税务征收的单位,若欠费按税务要求补缴;经办机构自收、个人清欠及差额欠费补缴等业务,市医保中心采取零见面方式,按《关于疫情期间经办机构自收单位缴费方式的通知》及《关于疫情期间个人清欠缴费方式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ybj.shenyang.gov.cn单位办事大厅中发布)由单位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直接将医保费用汇入沈阳市财政局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0301010140940005451004账户中。
2.个人异地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手工报销范围的,可延期办理。
3.生育津贴待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医疗费及异地生育医疗费,可延期办理。
【连线实录】
问:我是一个医保门诊规定病种的患者,需要长期服药,但也怕去医院开药的次数太多而被传染,现在去医院能否一次性多给开一些药?
答: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疫情防治情况和患者用药需求,在保障医疗安全和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为患者临时开具最长3个月处方,以减少赴医就诊次数。
问:交了好几年的医保,也没去过医院,那医保里的钱都是怎么管的?
答:如果没有去过医院或药店花费掉,那么钱自然还在你的医保卡个人账户中,不会没有的。当您有就医需求时,它便是你的一道基本防线,在统筹账户报销完成后,便可以用到这部分钱了。
问:哪些人员不在居民医保自动续保范围内?
答:居民医保按年缴费,每年的9-12月为集中缴费期,我市户籍已经缴纳上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人员,包括:0-5岁学龄前儿童、成年及老年普通居民。其他特殊参保人员,包括:首次参保人员、低保户、特困、低保边缘户、重度残疾人员、外市户籍人员、在校学生、孤儿、建档立卡人员、优抚对象,不在自动续保范围内,以上人群仍按原渠道办理参保缴费。
问:居民医疗保险自助缴费都有哪些方式?
答:“自助缴费”方式包括:社区的扫码台(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沈阳智慧医保APP及微信公众号,盛京银行手机银行、盛京银行网上银行、盛京银行窗口、95337 *** 等。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地址和联系 ***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咨询 *** :024-96856 ;
和平分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即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 *** :024-31912676
沈河分中心: 沈河区西顺城街96号
咨询 *** :024-62421703
大东分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即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 *** :024-24319900
铁西分中心: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
咨询 *** :024-22511765
铁西分中心张士办理部: 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1号
咨询 *** :024-64689582
苏家屯分中心:苏家屯区雪松路52号
咨询 *** :024-29829907
浑南分中心:浑南区银卡东路6号
咨询 *** :024-23770016
沈北分中心:沈北新区金星街44号
咨询 *** :024-89862600
沈北分中心蒲河办理部: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23-29号
咨询 *** :024-88043875
辽中分中心:辽中区滨水新区蒲水路28号
咨询 *** :024-87820081
康平分中心:康平县滨湖东四街东,顺山一路南
咨询 *** :024-87269333
法库分中心: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38号
咨询 *** :024-87102024
新民分中心: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咨询 *** :024-27615258
帅正新闻、沈报全媒体记者 孙全、张文魁
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辑 齐晓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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