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4个地州市将“一站式”就医结算
我区14个地州市5类贫困人员就医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直接报销外,剩余的自费部分还将再次进入医疗救助报销阶段,真正做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解决了我区贫困人口就医困难,减少了垫资跑腿。
10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在2024年1月,全区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单结算的基础上,自治区人社厅日前与自治区民政厅签订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合作协议》。
目前,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巴州、哈密市、吐鲁番市、乌鲁木齐市8个统筹区一单式直接结算系统已经上线运行。
同时,10月上旬完成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克拉玛依市的“一站式”结算系统测试并上线。10月下旬,完成对博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和昌吉州的系统测试及上线工作。也就是说,10月底前,全疆14个地州市将全部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自治区社保局医保中心主任姚彬介绍说,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上线后,自治区将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人员、重大疾病人员、五保户共5类人员纳入该系统。
今后,将不存在贫困人员报销该去找哪个部门的问题。这5类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支付的费用将再次进入医疗救助报销阶段,报销完剩余很少的部分费用才由个人承担。
“人社和民政两个部门的业务能在一个系统完成,体现了部门之间的大力合作,让参保人员切实享受便捷服务。”姚彬说。
此外,今年自治区人社部门还与平安医疗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签订了“医保商保互通服务平台”项目,将为参保群众提供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一站式结算服务,目前,该项目还在开发阶段,计划明年将实施上线。
为了方便参保的困难群众就医,减少资金垫付与跑腿,在2024年1月全区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单结算的基础上,加快落实“一站式”结算工作进程,与自治区医改办、自治区民政厅进行多次对接,8月31日与自治区民政厅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合作协议》,民政部门的相关参数纳入参保人员信息系统,至此,符合医疗救助标准的困难群众“无需主动申请、无需提交材料,无需等待审批、无需垫付资金”,“一次不用跑”就可以直接在出院时享受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待遇。
“一站式”结算系统的上线运行,是社保扶贫工作的扎实开展,推进了自治区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在经办服务方面的合作。
不仅是困难群众,自治区对各类参保人员的社保经办服务能力都在不断提升。比如,与平安医疗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签订了“医保商保互通服务平台”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系统正在开发中,上线运行后,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将可通过统一平台实现发票等信息共享,减少参保人员在报销环节中遇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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