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工伤认定标准范围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工伤认定标准范围有哪些,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4个与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很高兴给你解答问题。工伤认定的标准是:因工。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法定的9中情形。另外要特别注意,法定9种情形,是一种空间维度。现实中的工伤情况,远不止只有9种。
因此受伤以后,劳动者或企业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由辖区的行政部门去认定到底是否属于工伤。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责任怎么划分标准?
工伤是不存在责任划分的,属于工伤,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一)治医疗费。(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四) 康复治疗费。(五) 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七) 生活护理费。(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 伤残津贴。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直接责任者:其行为与工伤事故发生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人,如操作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当班主管、工段长、班长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维修人员检修后设备漏电等;输送、运转等设备维修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处理安全装置;生产作业现场的违章操作现场主管、工段长、班长未及时制止等2、管理责任:凡受工伤者的车间、部门承担违章操作管理责任,岗位安全培训责任,转岗安全培训责任,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处理导致工伤的管理责任。
3、任何因违章指挥所导致的工伤事故由指挥者承担责任。
4、重复发生的事故一般追究其车间主管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工伤的赔偿标准和工伤认定的标准?
工伤赔偿主要由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构成,前两项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第三项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586号令),剩余两项各省自己有赔偿标准,以所在省的办法为准。
腰伤工伤认定标准?
伤到腰部算十级工伤,单纯的腰椎骨折,根据相关标准,可定为十级伤残。相关法条:《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24,5.10.2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工伤认定标准范围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工伤认定标准范围的4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