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社保局缴费标准是多少 武汉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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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江岸区社保局缴费标准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江岸区社保局缴费标准是多少,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3个与武汉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武汉失业保险金标准?
  2. 在武汉我想把社保单位缴费转为个人缴费,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之类的吗?
  3. 武汉什么时候限购?

武汉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武汉市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武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该金额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并根据省人民 *** 公布的上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准值进行调整。

回答如下:根据湖北省人社厅发布的最新标准,武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月平均工资在本市标准工资线以下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月平均工资的50%,更高不超过本市标准工资线的70%;月平均工资在本市标准工资线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月平均工资的40%,更高不超过本市标准工资线的60%。具体标准请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告为准。

 ➤2024武汉失业保险金标准

更低工资标准(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元/月)适用区域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以上按照更低基本工资2010元90%发放,实际为1809元;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这些地区按照基本工资1800元的90%,发放1620元。

答: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之一年276元/月,第二年253元/月,第三年230元/月;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230元/月,医疗补助金20元/月。调整后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失业保险标准从2002年7月1日起补发。

江夏、黄陂、新洲、蔡甸、东西湖、汉南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失业人员保险金调整的具体标准由各区人民 *** 确定。

武汉市失业补助金标准 

1.

领取标准为: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确定。

2.

年湖北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 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

在武汉我想把社保单位缴费转为个人缴费,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之类的吗?

1、你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单位已经给你停保,所以你的社会保险已经是在流动人员窗口缴交了。

2、你要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话,只用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去江岸区社保局流动人员窗口办理续保。

3、如果你想在武汉市其他中心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你必须先到江岸区社保局流动人员窗口办理停保,然后再去其他区社保局流动人员窗口办理续保。

4、目前武汉市流动人员窗口自2009年7月以后,分两档,你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在流动人员窗口办理邮局存折,每月往存折上存进缴纳的数据即可。

武汉什么时候限购?

自2011年1月15日起,暂定武汉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及能够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中心城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不能提供在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现已取消限购。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江岸区社保局缴费标准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江岸区社保局缴费标准的3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标签: 江岸区社保局缴费标准 标准 失业 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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