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咸宁市失业保险标准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咸宁市失业保险标准是多少,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2个与2024年7月份武汉市社保三档涨了多少钱?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4年7月份武汉市社保三档涨了多少钱?
从汉市人社局发布的文件上可以看到,武汉市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921元,下限为3399.60元,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的缴费基数就是采用此标准。
2024.07-2024.06年度武汉市更低社保缴纳标准
2024.07-2024.06年度武汉市更高社保缴纳标准
根据以上两个图表的显示,2024年度武汉市职工社保更低缴纳标准为1338.97元,其中单位部分承担981.81元,个人部分承担357.16元;2024年度武汉市职工社保更高缴纳标准为7812.05元,其中单位部分承担5753.19元,个人部分承担2058.86元。
扩展资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2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4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限为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市本级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缴费费率基础上下调50%。
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2024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缴费费率基础上下调50%;
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缴费费率基础上下调20%;
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7(含)个月以内的,暂不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下调费率期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可支付月数在17(含)个月以内的,停止下调。
三、下调费率期间,暂停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
-武汉:9月1日起办医保找税务局 每人每年220元
第三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月标准为 4500 元。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地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上限(即 300 % )、下限(即 60 % )范围内据实申报本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职工 2024 年度月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标准下限的,按下限申报; 2024 年度月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标准上限的,按上限申报。
咸宁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包括以下几点: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费满1年12。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12。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重新就业要求12。
办理程序。在中断就业后,失业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进行申报登记,办理流程包括申报、审核和申领登记等步骤12。
此外,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标准为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90%13。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咸宁市失业保险标准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咸宁市失业保险标准的2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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