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 医保住院 报销 标准是多少 江西省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chkek 保险知识 193

大家好,今天新保网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关于南昌 医保住院 报销 标准的问题。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搜索南昌 医保住院 报销 标准是多少,因此,小编特意整理了2个与江西省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江西省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2. 江西省直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江西省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1、门诊报销的比例: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更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 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 90%。

3、二次报销比例:“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 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更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法律依据:《江西省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十条 参保居民发生的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更高支付限额以上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居民补充医保按照不低于下列规定标准支付:

医疗机构 支付标准

一级 90%

二级 85%

三级 80%

转外诊 70%

在参保年度内,居民补充医保年度内累计更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不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以上(含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居民补充医保参保年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年度一致。

一、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大病报销比例: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更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江西省直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之一次住院600元,参保职工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一次降低200元,更低不低于200元,医疗照顾人员的起付标准减半执行。

报销比例:

1、本地住院:三等乙级及以上医院报销90%,其它医疗机构报销92%(在职职工);三等乙级及以上医院报销92%,其它医疗机构报销94%(退休职工)。

2、转外住院: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88%,退休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报销90%。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1、普通门诊:职工在本市门诊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费用50%的现金,其余部分,由治疗医院记账。

2、外地就诊:就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现金垫付;

3、特殊门诊:本人定点医院门诊就诊记帐,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

城镇居民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一、成年人

起付标准:三级医院55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含以下)12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三级医院450元,二级医院250元,一级医院(含以下)20元。

报销比例:

成年人:超起付标准--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30%;5001元--10000元,统筹基金支付40%;10001元--20000元,统筹基金支付50%。20001元以上,进入大病统筹保险,由大病统筹保险按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二、未成年人

起付标准:300元;

报销比例:

超起付标准--5000元部分,基金支付50%;5001元--10000元,基金支付55%;10001元--20000元,基金支付60%;20001元以上--更高限额,基金支付65%。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门诊补贴标准:27元家庭门诊补偿金;

报销标准:

普通门诊:40%由参保居民家庭门诊补偿金支付,个人自付60%;

特殊门诊: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2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20%;一级医院(含以下)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50%;

到此,以上就是新保网小编对于南昌 医保住院 报销 标准的相关介绍了。希望这些关于南昌 医保住院 报销 标准的2点解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我们。

标签: 南昌 医保住院 报销 标准 报销 住院 限额

发布评论 0条评论)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