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最新补偿标准出台」

chkek 保险新闻 40

3月6日,我县2024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征收工作正式启动,而目前缴费时间已经进入倒计时。

参保对象为在我县参加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缴费标准为单位参保人员400元/人,个体参保人员800元/人,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6日—31日,缴费地点为金堂县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办公区医保窗口

小编了解到,此次待遇享受期从2024年1月1日零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首次参保的则有180天等待期(中断参保的视为首次参保)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最新补偿标准出台」

医保关乎个人、家庭命运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那让我们来仔细了解下

2024年金堂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办法

↓↓↓

补充医疗保险定义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堂县2024年度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征收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4】50号)、《四川省人民 ***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4】6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金堂县社会保障体系,建立金堂县城镇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解决参加金堂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范围内不能支付的医疗费用等负担问题。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最新补偿标准出台」

在金堂县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最新补偿标准出台」

2024年度单位参保人员每人一次性缴费400元。无单位的个体参保人员每人一次性缴费800元。

缴费期间统一规定在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31日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最新补偿标准出台」

单位参保、续保由单位经办人员持参保人员花名册(原则上应全员参加,特殊情况下,参保人员不得低于应参保人数的98%)办理;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依据办理。参保人员应一次性缴清当年的补充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的视为脱保,不能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

保险有效期限为一年(2024年1月1日零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最新补偿标准出台」

在保险有效期限,按我市医保政策,参保人员发生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或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县支公司按照以下方式和标准给付参保人员相应保险金的补偿责任:

(一)医疗费用补偿

住院医疗费用补偿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每次发生的属于社保报销范围内的住院费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县支公司对其中属于基本医疗更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金额,全自费,起付标准,单价在一万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部分50%费用,以及第三方报销金额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县支公司按100%进行补偿。(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门诊医疗费用和一个治疗期内的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视为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比照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补偿)。

特殊医用材料自付补偿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单次特殊医用材料单价在10000元以上的,按个人首先自付部分的50%补偿50%。

个人全自费费用补偿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每次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报销在更高限额以内的,对社保报销范围以外的费用(个人全自费费用,但不包含所住医院起付标准),由本补充医疗保险补偿20%。年度累计每人更高补偿金额5000元。

上述1/2/3项年度累计每人更高补偿金额10000元,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补偿金额不得超过当次住院的总费用。

(二)重特大疾病

医疗保险药品专项费用补偿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最新补偿标准出台」

一个自然年度内,对参保人员实际发生的属于成都市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药品单行支付的药品费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县支公司对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应由个人自付的部分,按30%比例进行补偿,年度累计每人更高补偿金额5000元。(该项单独进行补偿,不纳入之一条医疗费用补偿和第四条超更高支付限额医疗费用补偿)

(三)住院护理定额补偿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每次住院治疗,按一级(及以下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150元的标准定额补偿。年度累计每人更高补偿1000元

(四)超更高支付限额医疗费用补偿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最新补偿标准出台」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当基本医疗报销支付金额已达到基本医疗更高支付限额(封顶线)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县支公司对其中属于基本医疗更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对应部分,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大病医疗互助医疗补充保险支付金额、全自费、起付标准、单价在一万元及以上的特殊医用材料的个人首先自付部分50%费用、单行支付的重特大疾病药品金额,以及第三方报销金额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县支公司按90%进行补偿,年度累计每人更高补偿金额200000元

(五)按病种定额补偿

成都市医疗保险按病种定额结算标准: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最新补偿标准出台」

(六)意外伤害及意外伤残

抚恤金补偿(在职职工)

1.被保险人(在职职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堂县支公司按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补偿身故保险金,补偿身故保险金更高限额8万元/人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按照《工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GB/T16180—2006)的规定,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残疾保险金,补偿保险金更高限额为8万元/人

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最新补偿标准出台」

烧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最新补偿标准出台」

(七)意外伤害及

意外伤残抚恤金(退休职工)

1.被保险人(退休职工)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和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补偿身故保险金,补偿身故保险金更高限额1万元/人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按照《工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GB/T16180—2006)的规定,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残疾保险金,补偿保险金更高限额为1万元/人

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最新补偿标准出台」

烧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最新补偿标准出台」

(八)疾病身故抚恤金

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2000元/人。(初次参保或中断后再次参保有180日等待期,等待期内病故不予给付,次年续保后无等待期限制)。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最新补偿标准出台」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金堂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即将截止最新补偿标准出台」

1.对已改制或破产企业的参保人员,从企业改制或破产当年起,应以原单位退休支部的名义自行组织进行参保,按照原单位上一年的参保清单续保,原则上参保人员应只减不增,若参保人员中断后再次参保按照个体的缴费标准和补偿方式办理。

2.对挂靠单位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拒付补偿且不退还保险费。

3.申请身故补偿金时须提供火化证明和销户证明,意外身故的还须提供工伤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意外及其他意外事故证明。

4.因自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吸毒、艾滋病、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战争、爆乱、打架斗殴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死亡不予赔付。

5.单位参保人员或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续保人员,参保缴费即按规定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初次或中断后再次参保,从初次参保或再次参保之日起180天以后,按规定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从缴费次日起可享受本保险的待遇)。

文/ 伍柯蓓 程洁

标签: 医疗保险 职工 补充

发布评论 0条评论)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