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疑问解答「您关心的医保问题,我们打包来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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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门诊政策调整以来,广大职工在实际使用中遇到一些问题,我们收集起来进行一期集中答疑,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参考。


一 、 门诊待遇还有封顶线吗

自2024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不再设置更高支付限额。其中,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即在职职工社区医院报销90%、其他医院报销70%;70岁以下退休人员社区和其他医院分别报销90%和85%、70岁以上均为90%。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上不封顶。


二 、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也可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三、个人账户如何使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凭外配处方购买药品器械发生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其中门急诊挂号、使用医保电子凭证门诊结算以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直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无需输入密码。在定点零售药店凭外配处方购买药品器械、住院就诊或使用实体社保卡门诊结算时,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需输入密码。


四 、 个人账户初始密码及重置方式

个人账户初始密码由北京银行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参保人员,初始密码无需激活即可使用。如未收到初始密码或忘记密码,可通过北京医保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或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密码重置,还可设置限额免密支付。


五 、 个人账户共济家庭成员

医保个人账户除本人使用外,还可用于支付已备案的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凭外配处方购买药品器械所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为已备案的家庭成员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六 、 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备案

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可办理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备案。备案成功后即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共济备案的家庭成员需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且应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七、结算密码用谁的

使用本人个人账户或共济账户结算需要输入密码时,都是输入本人个人账户密码


八、 如何查询个人账户资金情况

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可查询2024年9月1日后定向使用的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结息、使用等情况。对于2024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仍可自由支取,参保人员继续通过北京银行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九 、 京津冀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政策

自2024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但门诊慢特病就医仍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十 、京津冀三地医保直接结算政策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就医,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均执行就医地的医疗保险政策;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均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政策。


十一、医保服务平台实名认证问题

在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时出现“参保人手机号码不存在”提示是因为在办理参保登记时未采集参保人员手机号码或采集的手机号码错误,导致无法通过实名认证。

参保职工也可通过参保单位、退休人员通过社保所向经办机构申报完成手机号码的补充或修改。在完成手机号码维护后次日,参保人员重新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

也可通过以下步骤解决:1、下载北京通app,使用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登录,完成人脸识别认证;2、访问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通过“职工个人业务”的登录入口访问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使用相同的手机号码重新接收短信登录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3、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选择【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的【参保人变更个人(社会保障卡)信息】功能,修改【五险共有项信息】中的【参保人手机号码】字段;4、参保人手机号码修改成功后次日,访问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个人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



本期来源:中铁建工人才e站


标签: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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