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各地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相比之前,划入金额减少,而减少的金额进去统筹基金用于普通门诊共济保障,而辽宁省也调整了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减少,每月减少多少?有300元么?辽宁省医保又有哪些新变化?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根据辽宁省发布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调整医保账户划入标准。2024年12月底,辽宁省各地实施改革,到2024年12月,进一步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统筹地区改革当年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的2%划入。
辽宁省所辖各地区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标准不统一,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沈阳市2024年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2%;
大连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划入金额为80元;
盘锦、朝阳、葫芦岛每人每月划入金额65元;
营口每人每月划入金额62元;
丹东、抚顺、锦州、本溪、阜新、铁岭每人每月划入金额60元。
二、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减少
沈阳市改革前,以本人养老金水平为划账基数,按照退休老人年龄确定划入比例。
50周岁及以下按照4.6%划入;51-60周岁按5.2%划入;61-70周岁按5.8%划入;71周岁及以上按6.4%划入。
若65周岁的张大爷养老金为5000元,2024年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3500元,则改革前后,张大爷个人账户划入金额:
改革前:5000*5.8%=290元
改革后:3500*2*=70元
改革前后,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每月减少220元,养老金水平越高减少金额越多,而5000元养老金水平已经处于较高水平,一般要低于5000元,所以改革后大部分退休人员每月减少金额达不到300元。
三、医保制度改革新变化
医保制度改革,引起广大退休老人热议,但其实医保改革最受益的还是退休人员,虽然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划入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减少,但建立了职工普通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普通门诊也可以报销,而且在报销待遇上向退休人员倾斜,报销比例高于在职人员5个百分点。而随着当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不断增强,普通门诊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封顶线将进行动态调整。
辽宁省自5月提高城乡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待遇,取消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65%,高血压年度更高支付限额200元,糖尿病年度更高支付限额400元。
同时,也为了解决退休人员去医院的各种不便,将定点零售药店也纳入统筹管理范围。6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024年医保目录,在对药品价值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通过谈判将341个新药以适宜的价格纳入目录,扩大了医保报销药品种类,保证医保用药需求。
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经备案后,异地就医可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对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享受参保地同等报销待遇;临时就医人员参照参保地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待遇,适当调整,起付标准上调不超过2.5倍;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报销比例下调不超过10个百分点。
辽宁省实施医保制度改革,调整了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退休人员每月减少划入的金额达不到300元。对于退休人员来说,虽然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减少,但门诊待遇得到提高,门诊报销金额远高于个人账户减少金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上也向退休人员倾斜,让更多的退休人员享受到门诊共济保障的福利。#暑期创作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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